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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08 18:59:13

  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川教资[2013]2号)要求,现将我市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

  (一)2013年9月20日前,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社会发布认定信息。请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9月20日前,按照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做好认定信息的发布和软件系统的调整及相关准备工作。

  二、网上报名时间:

  9月20日-10月20日,教师资格申请人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

  三、教师资格网上申报人员认定工作安排:

  (一)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现场审核

  1.网上申报材料的现场审核时间:2013年10月10日-10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网上申报材料的现场审核地点:

  (1)申报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现场审核地点: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220房间(地址:东区人民街261号,攀枝花影城下行300米)。

  (2)申报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现场审核地点,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另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3.申报材料的现场审核内容:

  (1)由教师认定机构对网上申报人员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和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

  (2)对符合申报认定条件,但申报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人员提出材料补充意见;

  (3)对不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人员进行不予受理回复;

  (4)安排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人员按照《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2007]102号、[2010]26号、川教资[2010]6)的规定和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现场审核须提交的个人申报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填写,双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体检表可在四川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并贴照片);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乡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一份,《思想品德鉴定表》按照统一格式,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

  (7)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交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人员交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供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粘贴证书使用);

  (8)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①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交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的学籍档案复印件(须加盖提交复印件部门公章);

  ②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学课程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A级合格证);

  (9)提交教育教学实习成绩复印件一份;

  ①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提交申报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提交复印件部门公章);

  ②在职教师提交所任教层次和学科上一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学校或教育人事部门公章)。

  ③非师范教育类或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不能提供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的人员,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须贴上《2013年秋季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受理

  10月21日为教师资格申报认定正式受理时间。从正式受理时间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三十个法定工作日内办结。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1.测试人员信息统计:10月21日-22日,对网上申报材料现场审核后符合申报认定条件的人员,进行网上基本情况个人信息下载和学科分类、汇总等相关数据的统计处理。

  2.测试工作准备:10月23日-11月1日,由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专家对需要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人员进行测试工作准备。

  3.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1)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测试时间:2013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8:00,测试地点:攀枝花市电大教学楼。

  (2)申请认定小学、初中、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11月2日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通知到应参加测试人员本人。

  四、证书编号与颁发

  (一)现场最终确认和数据资料导出时间不超过11月8日。现场最终确认前,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申报认定合格人员的所有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教师资格认证编号,现场确认工作结束。

  (二)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导出本辖区教师资格认证数据资料;并按照《2013年秋季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情况统计表》(附件2)、《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申领与颁发情况统计表》(附件3)、《2013年秋季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数据更正汇总表》(附件4)进行统计后,于11月10日前将统计表报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核定汇总相关数后,由市教育局到省上统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11月8日-11月20日(工作日),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证书;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信息校对,制作打印并颁发证书,12月10日前各县(区)将教师资格证下发至认定人员。

  (四)11月20日-12月10日,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系统各类数据、并将相关工作资料移交行政审批处进行整理归档。

  五、工作要求:

  (一)为了保证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今年秋季我省开始统一使用“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全国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原密码卡将于明年春季停止使用)。

  (二)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三)网上报名必须按照要求上传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体检表和办证照片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和完善后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签定其中的承诺书后,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在确认现场提交给认定机构。

  (五)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2013年9月20日前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制定出本机构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书面意见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电子邮箱:398686039@qq.com

  (六)申报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后,中小学在职教师由所在学校统一收取申报人员材料到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进行现场审核;社会人员直接提交申报材料到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进行现场审核。

  五、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查询网址和咨询电话:

  (一)网上查询网址:

  1.四川教育网

  2.攀枝花教育网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1.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3317417

  2.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东区教育局:2293506

  西区教育局:5555533

  米易县教育局:8175757

  盐边县教育局:8655250

  仁和区教育局:15983568683

  附件:

  1、《2013年秋季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目录》

  2、《2013年秋季攀枝花市教师资格认定情况统计表》

  3、《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申领与颁发情况统计表》

  4、《2013年秋季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数据更正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