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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5-04-15 12:57:53

        2015年上半年4月自学考试国考即将开始,在以往的考试中,总有个别考生因忘带相关证件、工具、迟到或其它原因影响考试。在此四川自考网给广大考生提个醒,希望广大考生有备无患上考场。

考前踩点


        对于第一次参加自考,或第一次到新考点考试的考生,如果心里对考点路线没太大把握,最好提前踩点,熟悉乘车路线,看好自己所考课程所在的楼层,这样考试当天就可节省很多时间。

带齐证件


        参加考试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一定要带齐,进入考场前监考老师会认真核对,看是否考生本人参加考试,另外核对考准考证及身份证是否相符,以防替考。
        考试通知单最好也带上,以备自己考前随时查看考点、考场、座次。

        如果身份证丢失,应赶快到附近的派出所补办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如果准考证丢失,速到考试地自考办凭身份证补办临时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丢失,自己上网下载打印。【座位号查询

备好工具

        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本次考试允许携带的答题辅助用品

专 业

课 程

允许携带工具

理、工 科专 业

所有课程

非记忆存储类的计算器

绘图工具

文 科专 业

英语专业“英语翻译”

字、辞 典(印刷品)

所有课程

非记忆存储类的计算器

 

把握时间

        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签名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遵守考纪

        考生进入考场不能携带各种无级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也是不允许带入的。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总之,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都不要带在身上。

        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应考,千万别做傻事。按照教育部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有严重舞弊行为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并延迟毕业一至三年。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在考场的违纪舞弊行为还将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且向其工作单位或所在居委会通报,对今后的个人发展影响很大。

        希望考生依照提醒内容,做足准备,顺利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