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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6-02-26 15:20:21
长宁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关于第16.1次(2016年4月份)自考报名报考
及转免考工作的通 知
各位自考生 :
2016年4月(16.1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6-17日进行。根据省、市考办要求,所有自考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报考时间
本次网上报名报考实行错锋分段进行,新生报名注册时间:2016年 2月27日至2月 29日18:00时。县招办现场确认审核新考生报名注册信息时间:2月29日至3月1日16:00前。
课程报考时间:3月2日——7日18:00社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缴费;3月3日——8日18:00应用型专业考生网上课程报考缴费。
二、网上报名报考的方式
自考网报网站Http://wb.zk789.cn
三、网上报名报考的缴费
自考网上报名缴费全部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考生须开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功能,使用网报系统缴纳报名和报考费用。请考生尽量提前安排完成报名报考和缴费手续,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以免因网络拥堵错过报名报考时间。
四、新生报名
本次新生报名的注册信息填报由考生在网上完成,照片由新生在网上报名注册时上传(参见后面《自学考试新生注册照片要求》)。完成以上流程后,考生于2月29日——3月1日16:00前持有效身份证到长宁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注册信息,取得准考证号码后方为注册成功。注册成功的考生方可进行本次报考课程缴费(考生也可查看网上审核信息进行报考)。
本次考试应用型专业不进行新生报名注册工作。
网报期间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考生,由本人直接在网上提出补办申请并支付制证工本费。
五、课程转免考、更正考籍等工作
长宁招考办在2016年3月2日——4日集中受理考生转免考、更改考籍、转移考籍、更改专业编码(毕业论文专业编码不予更改)等申请材料。 凡办理更正考籍的考生必须本人用A4纸写出书面申请,各类原始材料印章齐备,数据准确。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考生必须出具派出所的原始证明,避免因材料不齐影响考生正常转免考和更正考籍。转免考书面材料信息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数据信息一致。课程代码按2013版计划上的课程代码填写。
长宁县自考办 地址:长宁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二办办公区内(长宁镇新华街75号)
联系电话:0831-4622559
长宁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附件: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注册照片要求
1.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
可以是棉布,毛涤等。
2.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像素为480×360(高×宽),图像大小20KB左右。
3.文件格式要求:要求存储为JPG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