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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2016年4月(16.1次)自考工作相关事宜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8 19:53:17

翠屏区招办2016年4月份(16.1次)自学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位考生一定注意考试时必须持两证参考(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

2、本次考试地点分别设置在:宜宾市二中(二中本部,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女学街30号)和宜宾市人民路小学,地址:(宜宾市人民广场14号)。两个考点均在市中心,四面八方都有多路车辆到达,考生不必要开车,提前坐各路公交车到达即可。

3、考试时间是2016年4月16、17号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新考生特别注意:(1)新考生(和补办准考证的老考生)请于考试前三天在翠屏区招办底楼综合办公室(1)领取准考证;(2),新老考生座签以后不再打印,请考生自己在网上查询,不明白的考生可以到翠屏区考办底楼综合办公室1咨询;(3)如果考生准考证临时遗失确实需要打印临时准考证的,请在考试前一天(4月15日)到我办底楼徐老师处办理。

5、本次考试允许携带的答题辅助工具要求:

专业 

课程

允许携带工具

理、工科专业

所有课程  

非记忆存储类的计器绘图工具

文科专业

英语专业“英语翻译”

字、词典(印刷品)

所有课程

非记忆存储类的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