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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学考试转免考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13-07-24 16:03:16

一、   办理课程免考手续的时间及必要条件

一年办理两次,上半年为一月初(4月份考试集中报名期间),下半年为八月底(10月份考试集中报名期间),具体时间请留意网站通知。

考生应为免考地的所属自考在籍考生并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

二、考籍转出到外省

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向考籍所在地的区自考办提出申请,凭身份证和成绩合格证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在转考介绍信上签字确认,按规定缴纳转挡费每人次8元。

三、转免考考生办理时须提供的材料

(一)自考在籍考生:准考证、自考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当地考办公章的考生学籍表。

(二)自考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毕业生学籍表复印件或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

高校助学班(短线自考)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必须提供由省考办打印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等非自考毕业生(不含党校文凭):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原学校所学课程合格成绩的学籍档案等有效证明及复印件。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等非自考在校生:提供由学校教务处出具并盖章、经办人签名的学籍档案或课程成绩的材料(材料必须注明:“此材料确系xxx人事档案或学校学籍档案的原件复印件”),注明在校生身份,并留下学校教务处的联系电话。

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本、专科退学生、肄业生:出示退学证、肄业证,原学校所学课程合格成绩的学籍档案等有效证明及复印件,(此类只能免公共课,不能免专业课)。

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非学历证书者:交验成绩合格证书。

(四)外省自考生转入:提供外省出具的转考介绍信(或证明)、单科成绩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