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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文科 本科第一批598分;本科第二批548分;本科第三批522分。
2.理科 本科第一批593分;本科第二批534分;本科第三批510分。
3.为便于引导考生填报高职(专科)志愿,更好地完成今年的招生计划,确定文科320分、理科310分为填报高职(专科)志愿的参考分数线。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经省招考委审定后在八月中旬向社会公布。
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政审合格考生报考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专科志愿的面试、体能测试参考分数线为文科320分、理科310分。
二、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1.职教师资班(本科)对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学类 550分; 建筑类 507分; 财经类 553分;
电子类 587分; 机械类 569分; 旅游类 492分;
师范一类 571分;社会公共事务类 555分; 信息类 555分。
2.高职班(专科)对口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农学类 462分; 建筑类 440分;财经类 397分;
电子类 452分; 机械类 460分; 旅游类 364分;
社会公共事务类 422分;烹饪类 355分; 信息类 446分;
服装类 411分;医护类 283分; 师范一类 47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