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
2007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生答题须知

2007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07年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07年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2007年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生答题须知

  一、2007年执业药师考试将于10月20、21日举行。全国执业药师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应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应考人员必须当年度通过应试科目,才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档案号是考试部门对应考人员成绩管理的依据,因此,拿到准考证后,请记住并且保管好本人的“档案号”,直至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为止。

  三、准考证上的考号是按照考试科目进行编制的,不同的科目有不同的考号,考试时,应考人员每参加一门科目考试,必须填写对应的考号,切勿填错!!!

  四、考试形式:全部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试规定: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小刀。

  现对答题卡填涂作如下说明:

  一、 考试前的准备

  1.由于答题卡上的答题情况是通过光电阅读器进行识别的,不规范的填涂或修改处未擦干净都可能影响考试成绩,因此应考人员务必按照本须知要求进行答题。如有疑问,请在考试前向当地考试办公室询问,考试时不再解答。

  2.考试时务必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软橡皮(最好是绘图橡皮)。严禁用各种彩色笔和碳素铅条代替2B铅笔。

  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用于在答题卡上填写汉字或数字;2B铅笔用于填涂信息点;橡皮用于擦去需修改的铅笔印迹。

  二、使用答题卡方法

  1.考试时,应考人员在拿到答题卡后,应首先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姓名栏填写姓名,在准考证号空白格填写准考证号(阿拉伯数字),每格一个数字。然后用2B铅笔涂黑准考证号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同时涂黑对应的考试科目的信息框。

  2.考试时,要认真阅读试题,找出正确答案,然后在答题卡对应题号下涂黑所选信息点。注意不要错位。

  3.填涂技巧:为保证光电阅读器准确无误地识别所涂的信息点,填涂时用铅笔横向涂写数笔,黑度以盖住信息点的[ ]为准。

  4.如需要修改,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

  三、注意事项

  1.拿到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题卡有无破损或污迹,若有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提出更换。

  2.答题过程中,不要卷折、弄脏、弄破答题卡,否则,将会造成误判,影响考试成绩。

  3.严禁在答题卡的背面答题、涂写或打草稿,也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上的成绩无效。

  注:考生务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考场规则

  (1)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右上角;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根据省级考试规定,开始考试后60分钟内或者至考试结束前不得退场,退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

  (3)应考人员可带2B铅笔、橡皮和铅笔刀进入考场,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寻呼机、移动电话、计算机进入考场,已带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5)开考时,应试人员必须首先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位置上准确填写(或填涂)本人所在地区、单位、姓名和准考证号,但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有其他问题应举手询问;

  (7)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必须用2B铅笔填涂;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答题卡;

  (9)提前交卷的应试人员必须离场,并不得再进入考场或停留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10)考试结束钟响,立即停止答卷,反扣答题卡和试卷,经监考人员允许后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1)应考人员应接受监考人员管理与监督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或报复考试工作人员,作弊或违反考试规定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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