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手册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证是证明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身份以及参加有关教学活动和过程的重要证件和标志,为了加强对学生证的管理,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生入学办理有关注册手续,经审查合格,取得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学籍者,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发放学生证。
  二、学生证内容不准擅自涂改,涂改后的学生证无效。
  三、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学生本人应注意保管,不得损坏和丢失,不得转让或借给他人,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四、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本人必须持学生证到学习中心注册。
  五、学生证遗失者,应由本人登报申明,并提出书面申请,由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补发学生证。补办时须交纳工本费10元。
  六、学生因毕业、退学等原因离校时,应将学生证交至学习中心,由学习中心交回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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