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手册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场规则(修订)

一、考试一律按照规定的时间在统一设置的考场内进行。
  二、考生必须凭考试规定的有效证件(准考证、学生证、考试证、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进入考场。严格服从监考人员的统一安排,按要求就座,证件应放在课桌上,以备查验。
  三、学生应准时进入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逾时按旷考论处。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试中不得离开考场,特殊情况须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已经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交谈等。
  四、考生除了带参加考试指定的文具(如 2B/HB 铅笔、橡皮、圆珠笔、钢笔等)外,携带的其它物品,须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不得自带草稿纸。
  五、开卷考试所带资料只限自查,不得互借,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笔记本电脑、电子词典以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
  六、考生在答题前必须在答题纸指定位置按要求认真填写各项内容。考生答题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除特殊规定外一律不得用铅笔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答卷必须使用规定的答卷纸,用其它纸答卷一律无效。
  七、监考人员在考试前10分钟分发试卷、答题纸和答题卡。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卷、答题纸和答题卡印刷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八、考试进行中必须关闭手机、 BP机等通讯工具,保持考场安静。考生不准擅自离开座位、吸烟、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夹带、抄袭、换卷、代答、传递纸条、替考等,否则视为违纪或作弊。
  九、考试开始时,考生应按监考人员要求,在《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考试签名册》上签字,考生交卷时也应在《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考试签名册》上签字。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笔,将答卷纸反扣考桌上,待监考人员将考卷收齐、清点无误后方能离开考场,否则,试卷丢失后果自负。
  十一、考生不得将考卷、答题纸及草稿纸带离考场。
  十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如有违反,将按《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业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修订)》(网教院[2006]17号)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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