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1年成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8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京考成招[2011]10号)的要求,为保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11414,北京地区招生代码:382。

  第三条:学校是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我国首批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为学校设立的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二级学院。

  第四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它人员;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第五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北京教育考试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督电话:89733008。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立成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和招生章程,下设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等,确定招生范围、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习形式、学习期限、办学地点等,并在北京市考试院指定的网站、报刊等媒体公布。

  第八条:我校2011年在北京地区招收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学生共1900人,招生范围为面向社会招生。

  第四章 学习形式、学制、年限

  第九条:我校在北京地区成人高等教育的学习形式为业余,学习者不安排住宿。

  第十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实行学分制教学,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以申请毕业,毕业最短年限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最短学习年限,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升本科学制为两年半,高中起点本科学制为五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绩达到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核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第一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则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有关照顾录取政策,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经成招办审核批准后,其增加的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三条:如某一专业经调剂后录取学生人数仍不满15人的,学校则依专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班,如不开班可转入相近专业或由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到其他院校录取。

  第六章 入学后复查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已录取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专升本新生在报到注册时除需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外,另外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获取)或教育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对不能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查出,一律取消学籍,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第七章 证书发放

  第十六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同时对学习成绩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收费标准、上课地点

  第十七条: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按学年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以北京市当年审核标准执行,2010年收费标准为:高起专(业余):文史类:2088/学年,理工类:3080/学年;高起本(业余):文史类:2030/学年,理工类:2720/学年;专升本(业余):文史类:2436/学年,理工类:2880/学年。

  第十八条:上课地点:海淀区学院路、朝阳区惠新南里、东城区礼士胡同、崇文永定门、丰台区丰台镇、大兴区黄村镇。

  第九章 免试入学

  第十九条:全国劳模、优秀运动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两类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可以免试选择我校各专业参加学习。如要报考我校,请本人在8月27日前到我校进行申请,然后在8月29日至30日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或www.bj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9月7日到东城区南区(原崇文区)成招办报名确认,进行资格审验,并在北京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18号 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0

  联系电话:010-89733498

  咨询电话:010-62314099,62319699

  传  真:010-89733498 E-mail:ycjy@cup.edu.cn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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