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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自考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发布时间:2005-10-14 14:45:23

1、考前按照考点要求准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备查验。

  2、进入考场后,需将携带的书籍、文具盒、衣物等交监考人员集中存放;进入座位时,只准带答题用的纸、笔、圆规、三角板、简单的计算器和算盘等(数学类课程不准携带任何计算器)。

  3、答卷前,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考场、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等。

  4、考试铃响后开始答题,须在统一印制的试卷上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用铅笔、红色笔(有特殊规定的课程除外)书写的试卷以及书写在草稿纸上的试卷一律无效。

  5、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考生使用涂改液、胶条,否则该题无效。考场内不允许相互借用文具。

  6、考试过程中不可以询问与考试相关的任何问题,若对试卷分发有疑问或文字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

  7、考试期间不可以上厕所,不论何种原因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8、考试结束铃响之后,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课桌上,迅速离开考场。

  9、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才可以交卷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