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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电子科大领导私分120万公款

发布时间:2005-05-11 21:26:35

成都市成华区法院昨公审成都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副院长等8人

  案情:院长授意设“金库”,8人年年分“好处”

  庭审:齐称大家很“辛苦”,这个分钱理由咋成立

  一声叹息:都是高级知识分子,这是何必

  2004年11月9日,成都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左一)等八人私分国有资产一案,今日在成华区法院开庭。

  中广网成都11月10日消息通过开会讨论的方式,电子科大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副院长及科室负责人等8人将120万余元巨款瓜分!昨日,8人被控私分国有资产一案在成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级别最高的原院长贾某当庭承认错误,称自己“负有领导责任”,私分的100多万属于乱收费。

  院里开会,决定私设“小金库”

  昨日上午,成华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8名被告人被法警带上法庭。由于同一大学的8名相关负责人站在被告席上一起接受法庭审判的案例极为罕见,前来旁听的群众特别多,公诉机关也特意安排了3名检察人员出庭。

  庭审开始,公诉人当庭指控了8人的犯罪事实:2001年,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二级财务被取消后,有的职工开始向时任院长贾某抱怨。在一次科级以上干部会议上,贾决定将设立“小金库”为大家发放奖金。有了院长的授意,此后,该院自考办、成教科等相关业务部门,收取的学生报名费、再补考费等便截留一部分纳入学院的“小金库”,由副院长薛某亲自保管。逢年过节,或是遇上期末放假,院长和大家通气后便开始按级别“分红”。

  检察机关查明:从2002年1月至今年5月期间,贾等8人将购书回扣费、学生报名费等各项费用共120万余元截留,其中贾和薛各分得现金23万余元,其余人员分得12万余元至5万余元不等。

  院长认错,交代分配比例

  最先接受法庭审判的是原院长贾某。“大家都很辛苦,包括晚上、寒暑假期间都在利用休息时间加班,我才将钱发放给大家作为辛苦费、加班费……”贾某先吐露了一番他的“苦心”。但他承认,学院所收取的学生报名费、自考费等都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也没得到学校的准许,“我们确实是在乱收费!”对于私分的数额,贾回答审判长:“大概是那么多嘛(指120万余元)!”但他随即又为自己辩解,其中有的费用是可以发放的。贾向法庭交代了一伙人分配的比例:院长三成多,科长、主任二成多,一般工作人员一成。“我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我承认我的错误!”贾请求法庭从轻判决。

  有的被告:一个劲地说“辛苦”

  调查中,其余被告人有的称自己从未参加过分红会议,有的则一个劲地诉说自己的“辛苦”“奉献”……庭审持续到下午6时过,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办案人员向记者披露了该案查处的全过程:今年5月,成华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在查办成都某大学教材处教材科科长胡某涉嫌贪污一案时,从中发现一重大线索——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存在收受教材回扣款的行为!办案人员很快查实,该学院将书商的购书回扣款纳入了学院的“小金库”,几名嫌疑人相继落网。

  对于8人的落网,该案的公诉人员表示“特别遗憾”:8人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一名副院长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他们都为继续教育作出了贡献,却因为法制意识的淡泊而走上犯罪道路,“发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