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四川自考网,今天是2020年8月21日

自考资讯热线:028-65656189

距离自考还有28

当前位置:首页 > 自学考试 > 自考资讯 > 四川自考信息 >

[德阳]关于开展优秀自考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08 16:28:24

各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有关机关事业单位、辖区内各高职院校:

为宣传自学考试考生自强不息、努力上进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奋好学的优良传统,推动自学考试事业蓬勃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德阳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决定开展我市优秀自考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具体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

本次活动设立“优秀自考生”20名、“优秀自考毕业生”10名和“自考助学先进单位”5个。
    二、评选对象
    “优秀自考生”:在籍自考生。

“优秀助学单位”:开展自学考试助学的学校或组织。

“优秀自考毕业生”: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
    三、获奖条件
    “优秀自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

3、2008年内通过8门及以上自学考试课程。

“优秀助学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领导重视,积极组织和开展自学考试和自考助学。

2、自学考试助学效果好,合格率在60%以上。

3、参加助学考生人数不少于100人。

4、参加自考助学的教师认真负责,助学管理到位。

“优秀自考毕业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2003年至2007年毕业的自学考试毕业生。

2、热爱本职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在本职工作中成绩优秀。

四、评选办法
    各县(市、区)自考办和有关学校、单位,根据评选对象和获奖条件进行初评,如实填写《德阳市优秀自考生评选登记表》,申报“自考助学先进单位”的单位及申报“优秀自考毕业生”的个人准备不少于2000字的申报材料,于2008年12月15日之前将材料报送德阳市自考办吕霞同志处(发电子版到jingxiaosong@tom.com)。德阳市自考办根据各县(市、区)和有关学校、单位推荐的材料,评出20名“优秀自考生” 、10名“优秀自考毕业生”、5个“自考助学先进单位”。
    五、表彰与奖励

德阳市自考办将择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予以宣传。
   

各学校、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评选活动;在深入挖掘自考生生动感人的典型事例的基础上,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促进我市自学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

 

附件一:德阳市优秀自考生评选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