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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08-05-05 16:07:18
我省200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报考及组织实施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主考学校或委托部门(单位)接收考生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信函报考的,承办单位应严密组织实施。对专业相关课程做了合格条件要求的,必须严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得接受报考。
二、各主考学校应根据考试院“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安排表”见(附件一),周知考生并接受考生的面报或函报。
三、各主考学校在组织实验、实习考核,毕业生论文(毕业设计)答辩等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时,应严格依照专业考试计划或考核方案进行,严密组织、严格要求,确保考试质量。
四、各主考学校在实践性环节考核,考试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一周,将成绩册和成绩盘报至省教育考试院。
五、英语专业(专科)“口语”、“听力”考试和英语专业(本科)“口译与听力”考试的报考工作由四川大学自考办、西南科技大学自考办、内江师院自考办、西华师大自考办、攀枝花学院自考办负责组织,报考方式可以面报或者函报见(附件二),考生可就近选择任意一个考点报考。考试地点见(附件二)。
六、英语听说考试每年组织两次考试(寒假和暑假),其中攀枝花学院考点只在每年的暑假组织一次考试。
七、各考点在报考结束后将应上交的考试费按专科每科6元;本科每科50元交省教育考试院。(单位名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开户行帐号:4402233009024904417;开户行:工商银行成都指挥街分理处)
八、英语听说考试的报考工作,各考点学校自考办接文后即可接受考生报考。报考工作结束后,各考点务必于
九、英语专业(本科)“口译与听力”考试,领取座签及考前培训时间由各考点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定于
英语专业(专科)“口语”、“听力”考试,领取座签及考前培训时间由各考点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定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