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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计划

发布时间:2009-08-28 09:49:50

      经教育部批准试点,在四川省教育厅的指导和支持下,省招考委研究决定从2010年4月起在全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与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教网”)四川总站共同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项目”。其有关事项如下:
     1、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制定和调整面向中小学教师开设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考试计划以及考试组织工作,“继教网”四川总站负责助学的组织与管理,依托各地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立“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本项目实行注册学习制,参加学习的人员均须向“继教网”报名注册,课程学习结束后由各县级“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到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参加考试。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考试计划为全国统一专业考试计划,起着统一本专业课程总体考试标准的作用,我省将在全国考办的统一安排下按规定开考本专业。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分专科和独立本科段(专升本)两个层次。独立本科段设置初中语文等十六个专业方向。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省这次先开考义务教育专科和独立本科段的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小学教育四个专业方向。以后再适时开考独立本科段的其他专业方向。
      4、本专业考试计划中所设课程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试。鉴于开考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在小学、初中从事教学管理和教育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必须强化学习过程,注重教学实践技能的培养,部分课程的考试方式采取多元化评价方式(具体办法另文印发)。
      5、试点期间,为统一把握标准,本专业全国统一由东北师范大学担任主考学校。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首次开考时间为2010年4月,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届时下发的电子课表。
      6、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和教材、助学组织与管理、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考核方式与考试组织实施等,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文印发。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