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人事处:
根据我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工作安排,现就2012年春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今年我省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继续使用“网上报名程序”,各级认定机构按网上报名的要求组织认定,各高等学校按网上报名程序组织申请人员进行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市(州)、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春季认定工作准备时间:3月25日----3月31日;
2、认定信息发布:3月30日之前。有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学校的认定机构,要将认定信息书面通知到学校有关部门;
3、全省统一认定时间:4月1日----7月10日,数据处理时间:7月11日---7月20日。
4、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5、现场确认时间:4月20日----5月20日;
6、认定机构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各级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7、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6月10日----7月10日(证书颁发日期各级认定机构自行设定,但签发时间应在6月10日----7月10日之间);
8、本次认定结束时间:7月10日。
要求:
1、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以上安排,制定出本机构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计划,并将计划由各市(州)汇总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各级认定机构对非今年春季毕业的在校学生不得进行认定,对应届毕业学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作为凭证办理认定(有效凭证须注意存档备查)。
3、《教师资格证书》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取,具体时间根据“信息管理系统”的认定情况,在认定过程中和认定结束后两次领取(每次领取时按已认定数的103%发),证书要求统一使用计算机打印。
二、各高等学校认定工作安排:
全省所有高校2012年春季使用“网上报名”程序。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要求:16K纸双面打印),报学校人事处完成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的资料(含附件材料)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报教育厅审查。
1、时间安排:
(1)各高校人事处向本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发布报名认定信息时间:3月25 日之前, 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各高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
(3)学校人事处收取个人材料、完成材料初审时间:5月30日前;
(4)需要参加省上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的学校,上报名单(见附件)截止时间:5月20日;
(5)受理材料时间:5月5日---6月20日,过期不再受理。
2、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6K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3、要求:
(1)各高校应严格按照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安排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全省统一认定工作结束后教育厅不再受理认定材料;
(2)学校人事处不受理本校在职以外教师的申请;
(3)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原件复印件由初审人审核签字,人事处盖章;
(4)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校人事处负责人签字、盖章;
今年春季我省将使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新版),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认定机构、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加强领导,严格执行认定程序,严格执行各类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特别是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在离校前保证取得教师资格,确保全省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安锦阳 应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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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0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