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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4-09-15 18:30:31
一、认定范围 1.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邛崃市行政辖区内的具有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注:①党校学历除外;② “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的单位)。
2. 申请认定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成都市教育局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相关要求办理,可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