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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5 18:56:49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我省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4]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4年秋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认定仅面向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具有攀枝花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攀枝花)且愿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由攀枝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220房间,地址:东区人民街文景巷18号,攀枝花影城下行300米)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申报材料由户籍所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具体认定工作安排由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另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人请于9月15日—10月15日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 进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报名,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所有材料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
    三、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请务必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仔细阅读注意事项以及具体申请认定工作的安排(包括申请材料的现场审核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相关认定工作的具体事项),其他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查询网址和咨询电话: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1.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3317417
2.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东区教育局: 2293506       西区教育局: 5555533
米易县教育局:8175757      盐边县教育局:8657506
仁和区教育局:15983568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