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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01 16:37:30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5)1号)精神,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按原来的认定办法实行。按照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安排及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绵教体函[2014]82号)要求,现就我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绵阳市行政辖区内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注:1.党校学历除外;2.“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社保缴费单和在绵阳进行人事代理的单位证明)。

  (二)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通过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统一申报,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

  (三)向市教育和体育局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请向户口所在地或固定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15年4月1日—4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如没按规定上传照片则网上申报无效。)

  (二)体检

  符合认定要求且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请于4月7日—4月30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到我局指定的以下医院(之一)参加体检:

  A.绵阳市人民医院门诊二楼体检中心(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剑南路西段12号),联系电话:0816—2339610。

  B.解放军第520医院(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剑门路西段278号双碑万向汽车城后面),联系电话:0816—2467350。

  参加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表由医院提供,参加体检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用于贴体检表,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中个人信息。

  2.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前一天不能饮酒,不要熬夜,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于上午7:30至9:30之间到指定地点交费、候检,按照医院导医护士的安排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取回体检表。体检费用直接由医院收取。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点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设在各县市区教体局。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现场确认地点”请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体局(西南科技大学、绵阳师范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西科大城市学院应届毕业生选择本校确认点),市属学校、未设确定点的其他高校申报人员“现场确认地点”选择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若因“现场确认地点”选择错误造成无法申请的后果自负。

  2.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申报成功并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申请者本人携带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见附件1)。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下载成PDF格式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大学四年(研究生三年)的学业成绩单和申请人能按时毕业的证明并盖章(各院系出具的成绩单和证明无效)。

  (4)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水平)。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公安派出所、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思想品德鉴定材料。(思想品德鉴定表在www.jszg.edu.cn中有统一格式,必须使用此格式。)

  (7)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证书用,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8)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9)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1)户籍不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在绵阳进行人事代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材料整理和报送要求

  (一)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只需复印正面,即与本人有关的那一面,所有申报材料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装入一个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报名号、申请资格类别、申请学科、申请人姓名等,提交现场确认点审核。

  (二)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校在开展现场确认工作时,要按照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绵教体函(2014)82号)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现场确认后的材料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确认结束后,汇总形成申报人员名单(需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于5月8日前送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材料审核地点:市教育和体育局三会议室)。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结束后将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测试课题等有关事宜将在绵阳教育体育网(网址:http://www.my-edu.net)公布,请特别留意网站通知,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测试通过名单及证书领取时间也将在绵阳教育体育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