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龙泉驿区行政辖区内或者驻我区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的专科、本科、研究生毕业生;
(二)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资格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要求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初中教师资格要求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以上;
(四)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要提供师范学习阶段的学业成绩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要提供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成绩。
二.现场确认
请于4月7日—5月15日(工作日)带上以下材料到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教育局窗口进行确认[地址: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电话:84845860]。
(一)《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并粘贴好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大学专科三年、本科四年、研究生三年的学业成绩单并盖章,各系(学院)出具的成绩单无效);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本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注:①该表请在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总支出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
(六)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证书用,请修剪好,写上名字),二寸电子版照片一张(以“身份证号码”命名,制作准考证用);
(七)体检表;
(八)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九)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
1.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自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对应申请级别:
A类→高级、B类→初级、C类→小学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190元。
(十)户籍不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但工作单位在龙泉驿区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三个月龙泉驿区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十一)按成价费【2008】106号文件规定,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需要交纳教师资格考试费190元。
三.体 检
(一)体检时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
(二)体检地点:龙泉驿区中医院4楼体检科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必须空腹 ;
2.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免冠近照一张;
3.体检表在医院免费领取;
4.申请人员须到龙泉驿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自行体检结果无效。
温馨提示:
(一)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二)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如没按规定上传照片则网上申报无效。
(三)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含申请学科面试、试讲)时间、地点等听候通知,请大家随时关注。
(五)现场确认(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派专人负责前往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确认,其他考生必须本人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