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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11.4次自考考生参考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1-07-07 16:04:38

自考考生参考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仔细地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注意事项》的有关规定,务必按注意事项的要求参加考试。
2、考生须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护照、驾驶证)方能参加考试,无效证件:户口薄、学生证、各种复印件、各种过期证件等,缺准考证或有效身份证件的均不能参加考试。
3、《准考证》遗失的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号(各高校小自考的考生还需提供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在考试前一天到自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
有效身份证件遗失的考生,需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具有本人照片的标准格式户籍证明(如无照片,可本人张贴一张近期照片,在照片上加盖公安机关户籍专用骑缝章)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4、新、老考生请于考前一星期内自行通过2011/201107/20110707160255.html查询自己的座位号和考点。在考试前还不清楚考场和座号的考生,可在各考点考务办公室查询自己的考场,并经由场外工作人员允许后方可进入考场参考。
5、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参加考试。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文具用品参加考试,不能携带移动电话、寻呼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按规定取消该科考试成绩。凡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按考试作弊处理,按规定取消该次考试各科成绩,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考一年至三年的处理。
6、考试时间:
7月9日—7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7、考生应在7月8日下午16:00携带准考证到考点熟悉考场。由于本次自学考试分设二个考点,请考生务必在考试前查清自己的考点,以免错过考试。本次考试的成绩预计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公布,你可以访问网站:www.tfzikao.com查询成绩。
四川教育学院附属实验学校(原海科学校)考点:天府镇科兴路666号,可乘坐105路(海科学校站)公交车。
温江区实验校考点:柳城镇南浦路298号,可乘坐106路公交车。
 
                                       温江区招考办
                                      201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