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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2013年10月份自考网上报名报考通告

发布时间:2013-07-16 13:29:25

各位自考生:

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我省2013年10月份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工作,将于2013年8月30日至9月10日进行。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所处的地点情况,在报考时自由选择考试的考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一、报名报考时间:

2013年8月30日9:00至2013年9月10日9:00

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登录的报名报考网站地址:

http://wb.zk789.cn

三、在籍考生:

1、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网站(凭准考证号码登录),直接报考课程;

2、直接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完成报考其他手续。

四、新报考生:

1、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网站,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完成报名注册信息录入和照片网上上传的工作。新生照片要求:(1)、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2)、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像素为480×360(高×宽),图像大小20KB左右。(3)、文件格式要求:要求存储为JPG格式。

2、注册信息录入和照片网上上传成功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快到注册地自考办接受注册信息审核和报名信息确认签字的手续。

3、审核确认签字后,再次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网站(可用本人《居民身份证》号码或“报名确认单”上生成的准考证号码登录),选择报考课程.

4、直接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完成报考其他手续。

5、特别提醒:注册成功的考生若本次未报考自考课程或报考不成功的,其注册信息将被删除,考生以后参加自学考试需要重新注册。

6、报名注册新生准考证领取在其报名注册地领取。

五、补办准考证

网报期间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考生,由本人直接在网上提出补办申请并支付制证工本费。社会型考生报考考试课程前申请补办准考证的领取地为考生注册地,报考考试课程后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必须选择领取准考证的地址(注册地或考点)。

六、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拟申请取得教师资格者,需要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A—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证,B—初中教师资格证,C—小学教师资格证,D—幼儿教师资格证)

七、2013年10月份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课程计划,请考生在本网站上查询。

八、我市各县市区自考办咨询电话:

涪城区自考办 2379204

游仙区自考办 2291466

三台县自考办 5262448

盐亭县自考办 7222306

安 县自考办 4337016

梓潼县自考办 8212491

北川县自考办 4821684

平武县自考办 8822251

江油市自考办 3222331

绵阳市自考办 236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