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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2013年10月自考网上报名报考须知

发布时间:2013-08-29 15:02:47

全省网上报名统一网址:http://wb.zk789.cn

网报时间:10月份自考(含教师资格证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8309:0020139109:00

锦江区自考办直属报名点接受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分两个阶段,分别为:9月2日—4日,9月7日—9日。每日现场审核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网报简要流程:

新考生(无准考证)

1、登录报考网址进行网上注册(需在本办进行现场审核及摄像的考生报名地点选择为:成都市自考办—锦江区自考办—锦江区直属报名点);

2、考生按要求在网上上传本人免冠头像,上传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3、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注册时选择的报名助学点现场审核并取得准考证号,完成注册;

4、重新登录报考系统,填报当次考试课程,支付考试费。网报结束前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成功。(注册成功的考生若本次未报考自考课程或报考不成功的,其注册信息将被删除,考生再参加自学考试需要重新注册。)

5、考试前三天到报名注册地自考办领取准考证。

在籍考生(有准考证)

1、用准考证号登录报考网址,填报当次考试课程。

2、网上支付考试费。网报结束前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成功。

自考(含教师资格证考试)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允许每个考生办理社会型自考(即长线自考、大自考)一张,在籍考生(有准考证)不能再进行新考生注册。

2、新考生办理社会型自考(即长线自考、大自考)准考证需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注册并上传本人相片,然后在规定时间到所选择的报名助学点现场审核。

3、新考生办理应用型自考(即短线自考、小自考)准考证需联系相关院校完成注册手续。

4、在籍考生(有准考证)或完成审核取得准考证号的新考生可使用已有准考证号报考允许报考的任意专业的任意开考课程。

5、新考生到注册时选择的报名助学点持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现场审核取得准考证号后,必须上网填报考试科目并及时进行网上支付才能完成整个报考过程,否则无法参加当次考试。注册成功的考生若本次未报考自考课程或报考不成功的,其注册信息将被删除,考生再参加自学考试需要重新注册。

6、新考生(社会型考生)可从考前3天起到注册地区县招考办领取准考证。

7、所有考生(含新考生)网上报考科目时可选择全省任意区县参加当次考试,考试地点并不限制在注册地所在区县。

8、考生完成报考支付后,报考科目一律不能更改。

9、注册地在锦江区的在籍考生准考证号查询地址:/xlks/2013/201303/20130303122318.html

10、在籍考生遗失准考证的,可通过网上报考页面申请补办准考证,并通过网银方式向制卡公司缴纳制卡工本费。社会型考生在报考考试课程前申请补办《准考证》的领取地为考生注册地自考办;在报考考试课程后申请补办《准考证》,考生必须选择《准考证》领取地址(注册地自考办或考试所在地自考办)。

11、报名成功后,可在考前一周登录网站进行座位查询并牢记考点及座位号,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

12、一律凭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和带“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签章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禁止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安检工作。

13、考试成绩预计考后12个月发布,请登录四川自考网查询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请在成绩发布2个月内到考试所在地区县招考办领取合格证。

14、锦江区自考办咨询电话:844404488444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