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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长宁县关于2014年4月自考报名报考及转免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5 14:20:42

 

长宁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关于2014年4月(14.1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及课程转免考工作的通知

各位自考生:

2014年4月(14.1次)自学考试的网上报名报考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川教考院([2014]11号)、宜考办[2014]4号文件精神,为保证我县本次网上自考报名报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4.1次自考网上报名报考的时间为:2014年3月3日9:00—3月10日17:00。

自考网报系统平台的地址:http://wb.zk789.cn

二、报名注册:社会考生新生注册信息填报由考生在网上完成,照片由新生在网上注册时上传。完成以上流程后,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所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相关信息确认签字,取得准考证号码后,方为注册成功。注册成功的考生方可进行本次自学考试报考课程缴费。注册成功的社会考生若本次未报考自考课程或报考不成功的,其注册信息将被删除,考生以后参加自学考试需要重新注册。本次考试应用型专业不得进行新生报名注册工作。

三、报考及缴费:全省所有自学考试的课程报考、缴费均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具体操作流程和步骤已在网报系统平台和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考生须开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功能,使用网报系统缴纳报名和报考费用。请考生尽量提前安排完成报名报考和缴费手续,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以免因网络拥堵错过报名报考时间。

网上缴费未成功的报名报考无效。

四、网报期间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考生,需本人直接在网上提出补办申请并支付制证工本费。社会型考生报考考试课程前申请补办准考证的领取地为考生注册地,报考考试课程后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必须选择领取准考证的地址(注册地或考点)。应用型专业考生补办的准考证均在所属学校领取。

新注册考生准考证在其报名注册地领取。

五、自2014年起,每年2次受理考试课程免考、更正考籍、转移考籍、修改课程专业编码申请等工作的时间,由原来每年1月15日前、8月15日前受理,调整为每年4月、10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的同一时间进行。本次我县具体受理时间为:3月3—7日、3月10日

凡办理更正考籍的考生必须本人用A4纸写出书面申请,各类原始材料印章齐备,数据准确。更改姓名的考生必须出具派出所的原始证明,避免因材料不齐而影响考生正常转、免考和更正考籍。转免考书面材料信息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文档信息一致。课程代码按照2013年版计划上的课程代码填写。具体规定、要求及提交材料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长宁县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的《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4年上半年受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转免考及更改考籍申请的通告》。

六、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注册照片要求

(一)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

可以是棉布,毛涤等。

(二)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O,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像素为480×360(高×宽),图像大小20KB左右。

(三)文件格式要求:要求存储为JPG格式。

七、网上报名完成后,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下事宜

1.考生考试时,必须带齐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的时间为:2014年4月19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考试地点:长宁中学弘毅楼

3.长宁县自考办地址:长宁镇新华街75号老县政府教育局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0831—4622559

长宁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