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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2014年7月(144次)应用型专业新生报名注册、省考课程网上报考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4 13:47:24

川教考院〔2014〕56号

各主考学校自考办:
  我省2014年7月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新生报名注册、省考课程报考工作将于5月进行。为确保本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注册
  本次应用型专业新生报名注册与2014年1月新生报名注册方式相同,即在网报系统中进行。具体方式可由助学院校自考办在原MIS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再将数据导入网报系统。也可以在网报系统中下载注册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后按规定格式导入网报系统。相关信息及照片录入后,必须打印纸质材料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考生注册基本信息需确保准确无误且符合规范要求。
各助学院校须做好考生报名注册及相关人员、设备设施的准备工作,做好对考生的宣传指导,确保新考生能顺利的报名注册。
本次应用型专业新生报名注册准考证考次编码为144。
二、报考工作
  考生只能在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本专业7月省考课程安排表中选择报考及缴费。成功缴费后才能确认为报考成功。
全省7月自考网上报名报考工作分两段进行。第一阶段新生注册,第二阶段省考课程报考,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1。学校管理端网址http://wbadmin.zk789.cn,考生网报网址http://wb.zk789.cn。省考课程网报结束后,各主考学校应及时在网报系统中下载各自的报考数据。
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方式由各办学院校直接与制证公司联系确定。网报期间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老考生,由本人直接在网上提出补办申请并支付制证工本费。
三、考试组织
  省考课程考试应安排在7月内进行。具体课程考试安排由各主考学校在规定时期内自行确定,并将考试时间安排表于6月9日17:00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学历教育考试处,具体要求见附件2。
各主考学校与其衔接院校的同一门课程,必须同卷同时组织考试。考试组织及试卷评阅要严格按照四川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实施,省教育考试院届时将对主考学校的组考和评卷工作进行巡视检查。
本次考试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03707)》两门课程的试卷清样和答案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请安排有这两门课程考试的主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各主考学校应严格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选派教师参与其他课程的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学校要加强对命题教师的严格管理,命题教师不得参加相关课程的教学或辅导活动。卷头须按统一格式印制(见附件3)。样卷以及标准答案在考试结束后上交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学历教育考试处备案。
本次考试将在部分学校试点网(机)考,为我省全面推行网(机)考探索积累经验,请希望参加本项试点工作的学校与自考学历教育考试处联系,以便安排布置相关的试点工作。
四、考生成绩数据上报
  考生成绩录入以网报系统中下载的成绩登录库为准,并按要求格式录入成绩(及格、不及格成绩以及缺考都要录入,缺考为-1)。各学校要认真做好考生成绩的评定及录入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将对上报的考生成绩与考试试卷卷面成绩进行比对检查,对工作不规范的高校,将采取通报批评、取消组织省考课程考试资格甚至取消专业开考资格的处理。成绩录入后请于2014年9月22 -26日通过网报系统上传,并将本次省考课程合格成绩确认报告书(见附件5)以及合格成绩统计表(见附件6)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学历教育考试处。
五、其他事项
  省考课程组考经费将按照主考学校提供的银行账户下拨。如账户有变动,请在考前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院办财务科联系,电话:028-85176730。

附件: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4月24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4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