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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华区]关于做好我区2018年1月(第18.3次)自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3 10:52:33

关于做好我区第18.3次自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按照上级考办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我区第18.3次自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报时间安排及网址:

1、新生报名注册时间:

2017年11月24日—11月26日18:00前

2、新生审核注册信息时间:

2017年11月28日16:00前

上午 9:00—11:30  下午1:00—4:00

3、课程报考时间(新老考生同时报考):

    11月28日—12月2日18:00前

4、网址:http://wb.zk789.cn

二、报名须知及办法:

1、新生有效身份证号(18位)登录网站并填写注册信息,并需从网上上传本人符合要求的照片(报名照片采集要求见附件2)。未审核前考生可以任意修改本人相关信息。港、澳、台考生及外国籍考生报名注册办法见附件3。

2、注册成功的新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注册地考办,审核注册信息,并签字确认。未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新生重新采集照片。

3、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准考证号,考生方可进行网上报考课程以及网上缴费,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开通网上银行。

4、在籍生只能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初始密码为准考证号后6位。

5、注册新生使用准考证或者身份证号登录,注册时自己设置登录密码。

6、在籍生的身份证或者照片为空时不允许报考,必须到注册地去补齐后,下一次才能报考。

7、考生可以跨专业、层次进行报考,但不能跨自考类别报考。(社会型和应用型即长线和短线不能兼报)

8、同一时间开考的课程只能报考一门,同一门课程不能重复报考。

9、在籍生报考时,需要检查或填写自己最新的联系电话。前提条件是考生在成功报名缴费一门之后才能修改。

10、选择报考课程并成功缴费的数据才视为正式报考数据,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并及时缴费。注册成功的考生若本次未报考自考课程或报考不成功的,其注册信息将被删除,考生再参加自学考试需重新注册。     

11、在籍生准考证、身份证不能为空,且必须有照片的考生才能网上缴费,成功报考。

12、注册新生必须为审核通过的考生才允许网上缴费。

13、需要补卡的在籍生可在网上直接申请补办。

14、在我区注册的新生和选择在我区补卡的在籍生均于2018年1月3日到我办凭单领取准考证。

15、凡在我区报考的新生和在籍生全部通过网站查询考试座位通知单。网址:http://www.sceea.cn(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

16、凡是缴费成功的考生不能再追加报考科目。

17、不能同时跨区报考课程。例如:一科在成华区报考,一科在锦江区报考。

18、同一准考证可以跨专业报考,但不能同时报考不同专业的课程。例如:会计专业的准考证可以报考英语专业,但不能同时报考英语专业的课程和会计专业的课程,只能选其一。

三、委托开考及受限专业:1、劳动和社会保障(B020232)部门委托开考,证书与学历结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2、监所管理(B030109)部门委托开考,省监狱局辅导总站集体报名,经辅导总站签章后到各招考办报名。3、护理(A100701)中等卫生(或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有两年(含两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士资格,目前在护理岗位上工作者。4、餐饮管理(A020118)证书与学历结合。证书课程考生需到四川省烹饪协会培训考核部报考。

四、禁止考生报考专业:1、A040124,B040125义务教育专本科,继教网注册后,区县服务中心统一报名。2、工程造价管理G081707、铁道与道路工程均不接受考生报名。

五、新增停考专业:(201110月停考)A020231B020155B020115A090629、A080704   

六、办理转免、更改考籍、自考用书等相关事项

1、凡一个专业出现两个以上准考证的考生,必须在毕业半年之前的报名期间(预计为3月初和9月初),带上相关材料办理免考手续,详细情况参见免试宣传专栏。在办理毕业时,各级考办不受理考生免试申请。凡涉及毕业考生请于当次办理免试后的2个月左右查询转免结果,不涉及办理毕业的考生请于当次成绩下发时一并领取。转出收费每人每考号8元,转入或免试每科8元。转免办理办法请查询网站或考办宣传栏内张贴的资料。

每年一般为3月初和9月初集中报名期间,受理考生转免考、更改考籍和更改专业编码手续申请。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办理毕业期间,不受理转免考、更改考籍和更改专业编码手续申请。

2、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或考办专栏的自考相关文件、自考学籍管理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自学考试考生守则、转免考办理等内容。

3、对于考籍姓名与证件姓名不符的考生,身份证号码变更了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更改,本人带上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还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办理更改考籍的相关手续。在办理毕业时,各级考办不受理考生考籍变更申请。

特别说明:从2009年起,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在毕业前一个号只能申请一次更改姓名的机会。

4、办理转出学籍手续的考生需带上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复印件,在3月初和9月初集中报名期间来我办提出申请。

5、因近来专业课程用书调整,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查询每次考试用书目录,或到专门的自考书店查询后购买。

七、自考近期时间安排

1、18.1次自考报名时间:因相关政策的具体时间未定,届时以上级公布时间为准。

2、2018年1月3日,新考生凭身份证和报考清单领取新版准考证,新老考生一律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查询座位通知单

3、18.3次自考考试时间为2018年1月6日—7日。

本次考试全面实行网上评卷,请考生携带2B铅笔和0.5毫米的黑色墨迹签字笔参加考试。

418.3次成绩发放时间:电子版成绩预计为2018131日后。3月中下旬,本次考试成绩合格的社会考生到考试地招考办领取“课程合格证书”。 

5、申请18.3次自考查分的考生请于2018年2月6日(15:0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次参加考试的区招考办提交查分申请(见附件4)。3月1日后,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查分结果。

6、2018年上半年转免申请时间预计为2月底3月初。

八、因我办系统不能管理0199毕业数据,且信息管理专业因办理毕业人数很少,我办不再代办理,考生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毕业:只差一两门的,可直接考完,在成都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外地考生可直接在当地考办按新生注册考剩余课程,办理免试后,再申请办理毕业。

附件:

1.成华区自考考生网上操作流程

2.四川省自学考试报名照片采集要求

3.港、澳、台考生及外国籍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报名注册办法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查分申请表

5.《考生须知》

成华区自考办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1:成华区自考考生网上操作流程

  

 

附件2:自学考试报名照片采集要求

1、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

2、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

   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像素为480×360

  (高×宽),图像大小20KB左右。

3、文件格式要求:要求存储为JPG格式。

4、凡在我区申办自考者,如果自行上传照片,请在数码照像馆进行摄像,并处理成规定格式后上传。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上传的免冠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附件3:港、澳、台考生及外国籍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报名注册办法

一、拟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的港、澳、台及外国籍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我省的县(市、区)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现场进行报名注册。

二、注册地招考办工作人员检查考生身份后,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有关信息,现场摄像并由考生签名确认信息无误后,完成报名注册审核。其中网报系统“注册证件号码”栏由报名注册地工作人员人工编码完成。

“注册证件号码”栏需填报18位数字,具体编码规则为:考生证件所属区域编码(6位,519900香港,519800澳门,519700台湾,519600其它)+出生年月日(8位)+自编号(2位)+性别(1位,男:奇;女:偶)+校验位(1位)。

三、 港、澳、台及外国籍考生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考试通知单(当地招考办不要求持有的除外)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考生在申请办理毕业证书时,除按规定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考生本人提交“注册证件号码”修改申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实无误后方予以颁发毕业证书。

附件4:

 

  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查分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准考证号

 

参加考试县区及考点名称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考场号

座位号

考试成绩

 

 

 

 

 

 

 

 

 

 

 

 

 

 

 

 

 

 

 

 

申请查分原因及理由:

 

 

 

 

 

 

 

 

 

 

 

                                        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联系电话:

 

附件5: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 2B 铅笔、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参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涂)姓名、课程代码、准考证号、考生笔迹确认栏、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遇试题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迟到 15 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试题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同一份试卷要求同一种类型、同一颜色字迹的笔答题。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不准将试题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