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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5 10:14:45
高等教学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及学历规范,总体上与自学考试一样专业的学历请求和规范相一致,重视查核应考者运用基本知识 处理实际问题的才能。
经同意试点的高职高专校园学有余力的一般专科在校生,在校学习时期参与高等教学自学考试本科助学专业学习、考试,适用如下方针:
1、助学考试本科专业执行全国考委一致检查存案的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方案。即:一致的考试课程称号及代码,一致的学分请求,一致的教 材大纲。
2、考试方案中三分之二的课程,由省考办一致组织,省辖市(重点扩权县)考办担任详细施行,称为统考课程;三分之一的课程(非全国统考或富 含实践性环节查核的课程)由省考办一致组织,主考校园担任详细施行,称为助学考试课程。
3、本科助学专业的统考课程参与每年四月、十月份的全国高等教学自学考试一致考试;助学课程考试安排在每年六月、十二月份全省一致时间 举办。
4、参与本科助学专业学习的考生,在专科期间学过并获得考试合格成果的政治理论课、公共根底课,可免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方案中称号 与请求一样的政治理论课(我国近现代史大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公共根底课(高等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与积分改换、线性 代数、物理);有大学英语课程三个学期考试合格成果者,可避免考英语(二)课程;在专科期间学过并获得考试合格成果的其它课程,可免考自学考试 本科专业考试方案中称号与请求一样的加考课程;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及有关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中的有关课程(计算机使用根底 、办理体系中计算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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