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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免考条件!

发布时间:2020-08-27 17:07:19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自考免考条件:
1、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在免考地应有一科以上的自考合格成绩。

2、省级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

3、考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与所报自考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考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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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免考科目:
1、获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个别省市也可以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

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等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SW95)》模块及其他任一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本、专科(段)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自考英语(二)的免考条件:
1. 英语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者可以使用毕业证书免考英语(二),免考类型为:考试课程与原所学专业对应。

2.本科以上学历者,成绩单中有本科公共课程英语合格成绩者(不少于3个学期,非考查课),可以免考英语(二)。

3.2005年大学英语四六级改革前取得的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二)。

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3及以上级别笔试合格证书可以免考英语(二)。

其他注意事项:

1.使用外语等级证书免考的考生请注意:同一张外语等级证书只能免考一次,不能同时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对于中国人民大学主考本科专业使用外语等级证书免考外语不能申请学位。

2.以上免考课程仅对英语(一)和英语(二)有效,不能免考国际贸易专业专科的基础英语,也不能免考综合英语(三)和综合英语(四)。 

以上就是对于自考免考条件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学历提升的资讯,关注四川自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