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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12月自考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3 10:42:46

各自考教学点及往届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川教考院〔2018〕188号文件通知,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本次办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毕业条件审核
      各教学点要认真审核申请毕业生的毕业条件和所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方可受理其毕业申请。毕业生预提名单是依据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提出的,作为受理毕业申请的参考名单。各教学点要认真对照专业考试计划,审核考生申请毕业的专业名称、专业编码及课程合格成绩。
      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持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实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各教学点应按要求准确录入考生的学历信息,填好专科学历信息表电子版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给校自考办。省教育考试院将对申请考生的学历信息进行审验。凡不能在学信网上查实前置学历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受理。
      凡提供假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
二、 材料审验
      各教学点要认真审核考生本人提交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以及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打印出来的考籍信息查询结果表,请考生认真核对考籍表上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专业名称等,核实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凡是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不清楚者一律不受理其毕业申请。
      凡考生考籍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者,本次不予受理毕业申请。各教学点应告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更改考籍,更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期间再次提出毕业申请。
      各教学点必须在1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分专业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上交到校自考办,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逾期的不予办理。
三、毕业遗失证明的办理
      毕业证书及 “学籍表”遗失、损毁,不予补发原件。毕业证书遗失、损毁,可以申请办理毕业证遗失证明。
      1、要办理毕业证遗失证明的毕业生,首先须在市(州)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报申明原毕业证书作废。登报的主要内容为: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xxx(姓名)、xxxxx(专业)、本(或专)科、xxxxxx号(毕业证书号)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作废。毕业生持自己手写的申请书、报刊原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2寸的蓝底彩色照片,向各教学点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毕业生办理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申请时,各教学点要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申请表》的要求,认真审核毕业生信息和相关材料,相关数据和纸质材料与本次申办毕业证书的材料一并上报给校自考办。办理《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的时间与办理毕业证书的时间相同。
      2、“学籍表”遗失或损毁需补办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及毕业证复印件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12楼(成都市芳草街26号)开具成绩证明,加盖“成绩专用章”。
      在本次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期间,一律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更改考籍、修改专业编码及课程专业编码的申请。
四、 其他
      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要求,因漏报、错报毕(结)业证书注册信息而影响毕(结)业生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漏报、错报单位负责。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提前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要指定精通自考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政策解释及考生毕业申请受理工作,确保本次工作顺利完成。
      特别提示:往届考生申请办理毕业证的需提前打电话87600449向校自考办确认是否在毕业预提名单里,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请于11月30日前到校自考办(九里校区5号楼5408室王老师)提交相关材料(详情请咨询自考办王老师,联系电话87600449),逾期不予办理。
西南交通大学自考办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