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成教本科毕业生:
按四川省教育厅川学位办【2016】05号文件要求,2016年上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现在开始。经研究决定,本次只受理2012级、2013级(即2015年3月、2016年3月) 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
毕业生务必于2015年4月26日前报申报材料给学院初审,学院对申请学士学位学生的资格进行初审后,务必于2015年4月29日前向继教院学籍室报送材料。 (过时不再办理 )
各专业“学位申报表”模板及专业代码表和要求已经挂在继教院的网站“表格下载”上了,请务必按照要求做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受理。
特别说明:对已参加2016年四川省成教外语考试,且只具有最后一次申请学位资格的学生,若其他条件均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为不影响其学位申请,请各教学单位单独报送其他材料,(单独做汇总表,单独做材料)成教学位外语合格证后补。
一、成教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应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报毕业生所在学院审核)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只收打印件1份,必须双面打印,照片栏必须是电子照片,不能贴纸质照片。同时报《申请表》和照片的电子版(电子照片必须小于13k)。《申请表》请上成都中医药大学成教院网上“下载中心”下载。务必按照《申请表》模板格式做表,课程名称和顺序不能做任何修改,不按照模板操作的,一律不受理。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审核后退原件,留复印件)
3、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审核后退原件,留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2寸照片2张(该纸质照片必须和报的电子照片同版)
6、自考本科毕业生学籍表(申请表上的课程填写务必按照学籍表的课程名称和顺序填写)
《申请表》上“学位外语统考成绩”统一填写为“合格”,不再填写具体的分数。“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按照优、良、中、及格填写。
(未满足以上条件的材料一律不受理。)
二、各学院应提交的材料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成教本科毕业生名单》
交纸质材料1份,盖学院公章同时报电子版。
2、成教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应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1人1袋),请班主任在《申请表》第一页下面的“成教教务部门学籍审核人签字”处签字,对《申请表》中的信息负责。
3、本科专业教学计划(复印件)
请注意:身份证复印件按顺序另订成一本,不装入袋内。2、学生照片集中分成两份,不装入袋内。3、所有复印件全部要到成教院学籍室盖审核章。4、要求使用标准档案袋装每个学生的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为标准模板(QQ群共享文件上下载),用A4纸打印后贴在档案袋上。
学生学位申请一年两次。具体安排是:
第一次:4月中下旬上报材料,省学位办6月审核,批复后当月授位;
第二次:10月中下旬上报材料,省学位办12月审核,批复后第二年6月授位。 (第二次只受理仅具有最后一次学位申报机会的毕业生)
成教院咨询电话:028-87773890 万老师
继续教育学院
201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