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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学院关于2021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5 09:34:47

各教学点:

为了切实做好2021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2021年4月23日起至6月15日结束,并于6月18日前完成论文撰写及评阅工作。

二、适应对象

2021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生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及流程

1、请各教学点、学员认真学习参照《成都工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的有关规定》、《成都工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各阶段时间节点和任务安排:

​序号

阶 段

时 间

完成内容

1

开题阶段

5月13日前

1.各教学学院成立指导委员会,指派指导教师,确定选题

2.撰写并提交开题报告

2

论文写作及评阅阶段

6月18日前

1.学生提交初稿、复稿给指导老师评阅

2.指导教师每周须指导并检查学生的完成情况,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指导情况登记表

3.教学点汇总学生终稿交由继续教育学院查重

3

论文答辩阶段

6月25日前

完成现场答辩组织、各环节评分

4

资料归档阶段

6月28日前

将开题报告、任务书、论文、指导情况表、成绩考核表、评分表等材料移交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归档

四、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方案

1、论文查重率要求:所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率应不高于35%。

2、我校提供两次免费查重机会,学生在递交终稿之前必须查重一次,才能进入终稿阶段,查重结果仅用于提示学生的论文初稿情况,便于学生和指导教师后续的修改和评阅工作。

3、终稿时间截止后由学院统一提交所有论文进行查重,作为审核学生论文最终是否合格条件,查重率不高于35%可进入答辩阶段,不合格的论文不通过。

五、毕业论文写作成绩评定和监控

1、论文答辩小组严格按照《成都工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的有关规定》进行论文写作成绩评定。

2、学院和学习中心教学管理人员对学生的论文写作进展情况进行监控,并及时解决学生和指导教师遇到的问题。

3、我校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请各教学点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切实加强师生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指导教师在论文评定过程中应严格查处论文抄袭行为,无论任何环节发现论文有抄袭行为者,当即取消其写作资格,成绩评定为不合格。已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依法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举报电话:028-87992198。

六、其他事项

1、请教学点务必重视各阶段时间、任务安排,做好本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论文撰写格式请使用我校成人业余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表格。

3、毕业论文写作是非常重要的教学环节,请各教学点接到本通知后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在工作中如有问题及建议,请及时联系我校工作人员解决。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28-87992198。

成都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