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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学院关于受理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7-27 15:26:46

各相关考生:

根据四川省考试院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际转出

(一)申请时间

202189日至811

(二)条件及规定

转出条件和相关规定请仔细阅读《四川省考试院受理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告》(网址:https://www.sceea.cn/Html/202107/Newsdetail_2145.html

(三)申请流程

1.首先,考生本人在申请时间内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https://zk.sceea.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数据。

2.811日之前,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以下申请材料至邮箱:trainingc@163.com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登记表》,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出登记表”;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材料粘贴表》,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出材料粘贴表”;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转入地准考证或转入地在籍证明,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入地在籍证明”;

5)课程成绩合格证书或证明,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转出成绩证明”;

6)《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迹采集卡》,仅2016年期间参加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需要填写,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课程代码_合格成绩_合格考次(20161月为16.3次,20164月为16.1次,201610月为16.2次)”,2016年以前或以后的课程无需填写。

以上电子版申请材料均以.jpg格式提交,文件包命名为“四川省准考证号_姓名_21.1次省际转出申请材料”。

3.逾期将不再受理。未提交申请数据或申请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转出申请不成功。

二、省际转入

(一)确认时间

2021922日至924

(二)条件及规定

转入条件和相关规定请仔细阅读《四川省考试院受理202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的通告》(网址:https://www.sceea.cn/Html/202107/Newsdetail_2145.html

(三)确认流程

在对方省(区、市)成功办理考籍电子档案转移,且电子档案在“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开通时间内(202191日至10日)发送至我省的考生。

转入我校的考生,请在确认时间内(2021922日至924日),本人到成都工业学院自考办现场提交以下转入确认材料,无需在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特别注意

1.由于“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不能对电子档案中部分课程进行接收或退回,因此电子档案中凡存在不符合转入条件的课程将退回全部档案,建议考生认真悉知两省转考政策,确保转考信息完整、准确、有效,避免重复多次办理。

2.2016年以前在其他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的考生,若需在我省使用档案中的合格课程,可申请办理课程免试业务,无需办理省际转入。

三、其它事项

1.考生在管理系统的中的相关操作说明详见附件5

2.考生须认真检查各项申请和确认材料的相关内容,确保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内容和纸质材料所填写的内容正确且一致,因考生填报错误导致考籍转出不成功或转出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办理本次省际转考业务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成都工业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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