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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监考教师职责

发布时间:2011-12-15 18:06:25

内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监考教师职责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和考室的检查工作并对考生进行必要的考试纪律教育,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和考室纪律,又要热情关心考生。
二、监考人员在考试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室,每门学科考试开始后,逐个检查核对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三、监考人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询问时,如有可能,可予以答复。
四、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舞弊时应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立即请示考场负责人。
五、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交谈,不准抄题、做题,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
六、考试结束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一到,应逐个收齐考生的试题、试卷,并检查是否有误。
七、监考人员有权制止巡考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室。
八、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不准擅离职守,要认真做好考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