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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申请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10:49:32

各二级学院、教(助)学点:

2021年上半年申请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即将展开,请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提交材料,做好申请报名工作。

一、申请对象

2019年6月及以后毕业的内江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流程

学生提交个人申请材料→二级学院(教学点)收集材料初审→二级学院(教学点)提交材料继续教育学院复审→继续教育学院汇总材料并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终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终审名单进行评议→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示→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二级学院(教学点)发放证书。

三、申请材料

(一)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学士学位材料封面页;1份,详见附件1,准确填写相关内容及时间。

2、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2,共两页,须双面打印,填表前先阅读填表须知;专业代码及学位门类查询详见附件3。特别提示:成教学生的成绩填写请按该专业教学计划的顺序,三门主干课程以教学计划★标注的为准,若有不清楚的咨询教学点老师。

3、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操作步骤详见附件4。

4、学位英语合格证书:《学士学位实施办法》中规定支撑外语水平达标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成绩单复印件(成考毕业生)或学籍表复印件(自考毕业生):1份。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纸质照片及电子照片:A、纸质照片:2张1寸近期蓝底背胶(不干胶)纸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B、电子照片:采集标准详见附件5,需与递交的纸质蓝底照片一致,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格式为:jpg图像,文件大小在16KB以内。

8、承诺书:1份,详见附件6,打印并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并盖手印。

9、申请人信息:详见附件7,认真填报,不得有误,只需把电子版上传教学点。

(二)二级学院(教学点)提交材料要求

1、收集学生申请材料初审,每份材料按封面页表格标注的顺序整理成册。

2、电子照片统一发送至QQ邮箱2316961160@qq.com。

3、按专业顺序汇总附件7申请人信息,电子文档通过QQ上传。

四、申请时间

1、学生申请时间:自2021年4月6日起至4月23日止。

2、提交校本部时间:自2021年4月25日起至4月30日止。

五、注意事项

1、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二级学院(教学点)提交申请材料,校本部原则上不接收学生个人申请材料。

2、各二级学院(教学点)按《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精神,初审学生申请材料,并当面退还原件。

3、经初审后的申请材料,请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务必在截止时间前统一提交校本部,过期不再接收。

4、学士学位证书由相关二级学院(教学点)统一领取发放给申请者本人。

附件:

附件1:申请材料封面

附件2:学位申请表

附件3:专业代码及学位门类

附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附件5:电子照片采集标准

附件6:承诺书

附件7:申请人信息 

内江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