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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自考本科毕业生关于2016年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3 14:19:21

各位自考本科毕业生:

2016年下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的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我校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应为我院2014年10月1日以后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的考生。

2.自考期间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

3.取得自考本科考籍后,参加全省学位外语考试已取得合格证书或以在校生身份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

 二、拟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需向继教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提交纸质件和同一版本的电子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蓝底1吋彩色照片3张(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准考证号),以及同一版本电子版照片,照片必须为jpg格式,且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4.四川省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5.《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复印件(原件在发放毕业证书和档案时密封在档案袋内)。


需申请学士学位的同学请于2016年10月24日—26日按以上要求准时到各教学点提交相关材料和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备注:《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电子版请联系相关老师。


川北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