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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1 14:18:29

 

为做好我院2017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在20154月以后获得我院侦查学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证、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不含毕业论文成绩),且已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或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合格的学生,有意申请学士学位的请于20175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注意:学位申请表必须打印(不收手写填表),填写时课程成绩应与学籍卡上课程成绩顺序一致;主干课程栏填写:主干课程(1):侦查措施与策略;主干课程(2):经济犯罪侦查;主干课程(3 :审讯学。表内毕业学校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拟授予学士学位门类栏已经填写好,不用再填写。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份)。

3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卡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4、学位英语合格证或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注意:证书必须是在取得自考考籍后获取的,如果考生不是在我院参加的四、六级英语考试,还须提供本人参加四、六级英语考试学校教务处的证明材料。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6、蓝底2寸纸质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7、将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下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电子照片与纸质照片同版,照片规格20KB)和学位申请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cjzkb414@163.com)。

请将以上资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封面写上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材料清单,于55日前将资料提交至学院自考办姚老师处。咨询电话:0830—3112057

附件:点此下载

                                               四川警察学院自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