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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7-07-31 15:02:13
我省2017年10月(17·2次)自学考试将于2017年10月21-22日进行。为保证本次自学考试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报时间
2017年9月2日——9月8日18:00时。
二、报考办法
考生登陆报考网址:http://wb.zk789.cn,并按相关操作流程提示,进行本次考试的报名报考操作。
自学考试网上报考缴费全部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考生须开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功能,使用网报系统缴纳报考费用。考生成功报考,以缴纳报名考务费成功为最终确定依据。请考生尽量提前安排完成报名报考和缴费手续,避免在最后一天,因网络拥堵等错过报名报考和缴费。
三、收费标准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精神,收费按35元/科标准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 |
2017年10月21日(星期六) |
2017年10月22日(星期日) | ||
09:00-11:30 |
14:30-17:00 |
09:00-11:30 |
14:30-17:00 | |
Y030405 侦查学 |
08031 经济犯罪侦查 |
08028 审讯学 |
08027 侦查措施与策略 |
00015 英语(二) |
五、考试座位查询
10月11日后,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查询考试座位并仔细阅读《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须知》,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
六、注意事项
1、由于考场有限,请报考学生在网报开始前几天报名。否则报不了名后果自负。
2、已报名注册的在籍考生,请直接在网上报考并缴费。
3、需要补办准考证的考生,在8月29至10月13日期间由本人直接在报考网址:http://wb.zk789.cn,提请补办并支付制证工本费。补办的准考证在学校领取。
4、考生必须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当地招考办不要求持有的除外)方能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2017年11 月17日后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查询考试成绩。
6、申请查分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20日 -21日,持本人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到学院自考办提交申请(附件一)。12月4日后,在省考试院查询查分结果。
七、咨询电话:0830-2362641(姚老师)
附件: 年 月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查分申请表
四川警察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