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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论文答辩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04 11:30:00

四川警察学院自学考试应用型侦查学专业2020年下半年毕业论文答辩将于2020年9月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2019年9月26日上午8:30。

(参加答辩的考生于9月25日17:00到学校3101教室开会)

二、答辩地点:四川警察学院(泸州校区)

三、相关流程:

(一)提交资料:

1. 提交时间:2020年9月19日-20日。

2. 提交地点:学院行政楼B402

3. 论文材料:

(1) 论文电子稿一份(以“姓名+学号”命名发送至邮箱:cjzkb414@163.com);

(2) 纸质论文三份;

(3) 开题报告一份(须指导教师签字)(见附件);

(4)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评定表》一份(须指导教师签字)(见附件,评定表内容包括:封面、论文摘要、指导教师意见、评审教师意见、答辩小组意见、主考学校意见及省自考办意见,共四页)。

(5)《四川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本科自学考试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记录》(至少三次)(见附件)。

(6)自学考试第二学年学费缴费发票(老公安管理专业转侦查学专业的学生交纳论文答辩相关费用750元)。注:自考第二年学费为3000元,未完清费用的考生请先到学校财务或学校微信公众号缴费后再提交材料。

(二)查重与评审:

1. 查重与评审时间:2020年9月21日-23日

2. 查重与评审要求:

(1) 系统检测文字重合率高于30%视为查重不合格;

(2) 论文评审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注意:查重和评审均合格后才能参加论文答辩。

(三)答辩环节:

1. 自述: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方法、内容、创新点和价值等。

2. 问答:回答答辩组老师提出的问题。

(四)提交论文

参加答辩的考生应根据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并且在答辩后一周内提交论文终稿(五份)。未按要求提交论文终稿的,视为答辩不合格,毕业论文成绩记零分。

四、咨询电话:0830-2362641(姚老师)

 

 

四川警察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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