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四川自考网,今天是2020年8月21日

自考资讯热线:028-65656189

距离自考还有28

当前位置:首页 > 自学考试 > 主考院校 > 成都医学院 > 学院动态 >

成都医学院2021年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1-04-16 13:48:42

各单位,各考生:

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为切实组织好成都医学院2021年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确保各位考生安全、有序、高效、顺利参考,取得优异成绩,现将参加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参考人员所有缴费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我校成人业余、自学考试学生。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1.考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2.考试地点: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教学楼。(应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只能从学校西大门进出。)

参加考试流程

1.4月24日早上7:00~9:20,所有考生持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号后4位,在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西大门外发放准考证相应区域领取准考证。

2.所有考生凭准考证和个人健康码(天府健康通),在7:30~9:25从学校西大门经体温检测和查验准考证、健康码并扫描场所码后入校。

\

3.8:40~9:25,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教学楼和本人所在考场,按对应的座位号就座(以准考证上所示考场信息为准)。任何考生不得提前进入考场。

4.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工具书、印刷品、纸张和通讯工具,只带考试必须的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

5.考试开始后(上午9:30),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中途不得离场。考试结束后统一离场离校。

防疫要求

1.凡考前14天内有过高、中风险地区行程经历,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及出现身体异常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考试期间(从领取准考证起到考试结束离校止),所有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其它事项1.请每名考生切记考场设置在新都校区,不是天回校区。

2.考试当天所有私家车禁止进入校园,请考生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地铁3号线、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按时前往考场。

3.考生尽量早点到校,分散入校,避免集中入校发生拥挤。入校时间早的,要遵从校内志愿者指引,在红星广场及其南侧范围内自由活动,不聚集,不拥挤。8:40以后才能进入考场区域,进入考场区域后禁止大声喧哗。超过9:30到考场的,不再允许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务必带好自己的身份证、个人健康码,记住自己的准考证号后4位,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号领取准考证。任何人不得代为他人领取准考证。

5.各位考生务必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成都医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考场规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准考证号、考场及座位信息本次考试包含的准考证号、考场及座位信息请查询文章结尾处附件(附件小程序)获取。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3号令,摘选)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成都医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工具书、印刷品、纸张和通讯工具,否则视为违纪。只带必须的考试用具,即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

2.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除本考场考生、监考及工作人员外,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在答题前,按要求将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正确填写、填涂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

4.考生对试题理解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不涉及试题内容,有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5.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前应做好考试的各种准备。考试过程中,不得上厕所,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特殊原因离开考场,不得再次进入考场,必须在考务办公室直到考试结束。

6.9:30开始考试,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上午11:30),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交卷离场。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扣放在考桌上,待监考人员将试卷、答题卡逐一收齐并允许后,方可退出考场。不准将答题卡、试卷带走,否则视为违纪。离开考场后应即刻离校,不得在校内逗留和大声喧哗。

附件:2021年学位英语考试考场及痤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