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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0年自考07103《宪法学》模拟试题

发布时间:2020-02-27 14:19:05

四川省2020年自考07103宪法学模拟试题
针对《宪法学》这样的科目,应该如何学习才能通过考试呢,四川自考网建议大家除了看教材以外,一定要多刷题,并且去理解记忆,不要死记硬背,下面给大家整理了模拟试题,希望大家认真看题,自查自纠,早日顺利的通过考试:
 四川省2020年自考07103《宪法学》模拟试题
第五章/同步练习/简答题
1.简述宪法结构与宪法形式的区别。
答:宪法形式是指宪法内容的外部表现形式,而宪法结构则指构筑宪法的各要素的组合和排列。从广义上说,宪法结构属于宪法形式范畴,因而可以将宪法结构归并为宪法形式的一个方面。但从严格意义上说,宪法结构与宪法形式并非等同的概念,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区别。
(1)二者的内涵和外延不同。宪法结构和宪法形式都是宪法内容的表征状态。但宪法结构的内涵包括宪法的内容要素、形式要素及其排列组合的方式和方法等问题,这是“宪法形式”难以涵盖的,而宪法形式不仅包括宪法的结构形式,还包括宪法的渊源形式。也就是说,宪法结构侧重于宪法内容的内部组合方式,而宪法形式侧重于宪法内容的外部表现形式。
(2)二者的作用和功能不同。既然宪法结构侧重于宪法内容要素之间的组合方式和方法,因而内容要素相同的宪法,由于组合方式、方法不同,宪法的表现形式也不一样,宪法规范的地位和效力等级自然存在差别。各国宪法在形式上的差别,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于各国宪法构成要素及其组合方式的不同。
2.简述宪法正文的总则与宪法序言的区别。
答:宪法正文的总则与宪法序言之间的区别明显:(1)从法律效力的作用上看,序言虽具有法律效力,但其效力的作用方式不完全相同,有的序言如目的性序言和序言中的史实记载部分,就不具有规范性的效力和作用,而总则中的内容一般都有规范性效力,可以或者应该予以具体适用;(2)在宪法文本中同时规定序言和总则(总纲)的情况也不鲜见,如瑞士宪法、中国宪法等;(3)从排列方式上看,总则是法律正文的主要内容之一,而序言则是独立于正文之外的一部分。
3.谈谈宪法序言的功能。
答:宪法序言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宪法序言是国家的宣言书,它不仅宣告一国民主政治的建立,而且宣布该国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原则和精神。宪法是公民权利的确认书,而宪法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确认,往往首见于序言之中。当然,各国宪法序言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确认方式并不完全一样,有些国家宪法将人权宣言之类的政治文件载入宪法之中,直接构成宪法的序言,有些国家的宪法序言则直接规定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等等,以指导宪法全文。
(2)宪法序言是国家的总纲领,它明确规定一国在一定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从而有利于组织动员全国人民朝着共同的目标前进。世界各国的宪法序言中,有的直接表现为纲领性序言,有的综合性序言中含有纲领性条款,这些条款具体表述了一国一定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方向。虽然这一部分内容不具有规范性效力,但它体现了一国宪法的整体精神,对该国人民具有号召和鼓舞作用以及方向性的指导作用。
(3)宪法序言规定一国的基本原则,对具体宪法规范、普通法律原则和规范的制定及其实施具有指导作用。在各国宪法中,以宪法序言方式规定基本原则的为数不少。由于宪法序言关于基本原则的规定位居篇首,统领全文,因而无疑是宪法分则内容的纲目,也是其他部门立法的基础,因此,对一国的执法、司法活动和法制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论述题
试述宪法典的形式结构和内容结构。
答:宪法典的结构可分为形式结构与内容结构。
(1)宪法典的形式结构是指构筑一国成文宪法典的各个要素的外部组合,具体包括宪法典的体例和宪法典的格式两个方面。宪法典的体例是指构筑宪法典的全部条文,划分为大小不同、层次各异的部分,分别由相应的文字符号排列而成的形式结构。这些文字符号有篇、章、节、条、款、项、目等等。宪法典的格式是指宪法典的整体布局。具体是指由名称、目录、序言、正文(总则、分则、附则)、附件以及制定机构、制定时间和公布令等等所组成的形式结构。
(2)宪法典的内容结构是指宪法典的整体内容,由于调整对象的性质和调整方式不同,因而划分为若干部分,并由此形成的有机组合和有序排列。宪法典的内容根据调整对象的性质不同,可划分为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权限和活动原则等等;按照对象的调整方式不同,可以划分为目的性条款、纲领性条款、基本原则条款、规则模式条款、效力条款、修订条款和过渡性1.简述公民在宪法关系中的地位。
答:(1)人在宪政国家中的身份与地位是双重的。作为整体出现的人,即人民,宪法将其确认为国家主权的所有者;作为个体出现的人,即公民,宪法赋予其宪法权利享有者和宪法义务承担者的身份。(2)宪法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人以公民的身份参加到政治生活中去。而以公民身份参与到宪法关系中的人必然具有如下特征:①平等性。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主体利益要求的社会价值平等化在政治法律领域的表现。②自由性。包括公民的内在自由和外在自由。③主动性。公民在宪法关系实践中不是消极地适应社会政治结构和环境,而是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以其意志和行为反作用于社会、国家和其他公民。(3)正是人在身份和政治地位上的变革,使公民的行为成为宪法关系向新阶段发展的活力源泉和基本动力,使公民成为宪法关系中最为活跃的主体因素。
2.简述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方式。
答:在现代宪法关系中,公民权利主要从国家权力的来源、行使方式和后果等方面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1)从国家权力的来源看。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主权和公民权利,其产生途径往往是人民通过宪法明确授予,所以宪法和法律在确认公民广泛政治社会权利的同时,也构建了完备的权力授予机制,规定了普选制度。此外,公民直接参与创制、复决和罢免活动,也从根本上体现了权利产生权力的形式。(2)从国家权力的行使看。宪法主要通过法律制约、政治制约、社会制约等方式来监督保障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行使进行制约。这就使公民通过各种行使权利的途径和方式,参与到国家权力行使的过程中去。(3)从国家权力的行使后果看。宪法关系确定了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行使后果的控制机制,这在制度上体现为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制度。这样,不仅有利于在形式上保证国家权力的合法运作,而且促使国家权力的行使产生积极后果。
论述题
1.试从公民与国家两方面,论述宪法关系主体实施宪法行为对宪法关系的积极作用。
答:公民行使宪法权利的行为对宪法关系产生的积极作用体现在:(1)公民的权利行为是创建一国宪法关系体系的基础;(2)从个别的具体事项来看,公民权利行为是引起特定宪法关系发生的重要条件之一;(3)公民权利行为是维持宪法关系内部主体之间政治力量平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利益关系的不断变革,使公民的权利和权利行为在内容和形式上得到逐步扩展,从而推动着宪法关系内容与形式的不断更新。
国家行使宪法权力对宪法关系的积极作用体现在:(1)国家利用以强制力为后盾的权力行为维护宪法关系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从而为宪法关系的稳定、发展服务;(2)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国家行使权力可以引起特定宪法关系的发展、变更和消灭,这是宪法关系运作的基本政治动力之一;(3)国家权力负有制约公民权利和控制权利—权力秩序的历史使命,这一使命的完成,有赖于国家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依法定程序做出的权力行为。
2.试述权利与权力关系是宪法关系的基本内核。
答:在宪政社会中,权利与权力、尤其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生活的基本秩序,体现着社会政治关系应当遵循的运动规律。宪法关系的中心任务,就是处理好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其实质也就是权利—权力关系。之所以说权利—权力关系是宪法关系的基本内核,我们可以从以下五方面进行分析:
(1)权利与权力关系决定宪法关系的性质。社会政治关系的变革是宪法和宪法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之一,而政治关系的变革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则是权利与权力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新定位和重新分配。权力社会向权利社会的转变,决定了宪法的产生,权利—权力关系的变革则决定了宪法的基本性质。
(2)权利与权力关系决定宪法关系的基本结构形式。宪法关系是由宪法所确定的社会政治秩序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对既定社会政治秩序的确认以及根据客观情况变化所做出的调整,且以权利与权力的分配和组合形式加以实现。正是通过对权利、权力的分配和调整,宪法关系才确立起自己的秩序结构和外在表现形式。所以说,权利与权力关系是宪法关系得以外化的基本形式。
(3)权利与权力关系是宪法关系各主体法律地位的体现。在宪法关系中,权利—权力关系不仅是建立宪政秩序和法律联系的方式,也是确定各主体在宪法关系中的地位的唯一途径。一方面,宪法赋予公民多大的权利和怎样的权利,授予国家机关多大的权力和怎样的权力,以及规定其如何行使;另一方面,公民与国家的主体地位也在宪法关系的动态运作中得以体现,根据社会发展对权利和权力做出的调整,推动公民与国家的主体地位与相互关系向新的形态发展。
(4)权利与权力的冲突和妥协是宪法关系运作的基本形式。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宪政社会和宪法关系中的一对基本矛盾。这对基本矛盾相互作用的形式表现在:公民的权利要求和国家的权力要求得到对方主体承认,而权利要求与权力要求的相互对立和抵触则要求适用有关宪法规范对冲突进行仲裁和协调,从而恢复宪法关系的稳定。这样通过对权力与权利冲突的调整,从而维持着宪政秩序的动态平衡发展。
(5)权利与权力的互动关系推动宪法关系的发展。从微观上看,权利与权力在具体宪法事项中的运动是宪法关系运作的基本形式;从宏观上分析,权利与权力的矛盾运动是宪法关系发展的基本动力。权利与权力关系的运转是宪法和宪法关系得以产生的重要条件,而权利与权力的矛盾运动则必然促使国家权力向公民权利、人民主权的回归。
条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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