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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学考试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09-11-04 10:26:55

一、学历考试与非学历证书考试

     (一) 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各学历层次的要求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教育同学历层次的水平相一致。
      目前,自学考试的专业设置覆盖了哲学、经济管理、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公安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学、艺术、历史学、理学、矿业、机械、电工电子与信息、土建、化工、轻工、纺织、食品、交通、运输、农科、医药和军事等23个学科,共有专业400多个。四川名校均为自学考试主考院校,选择自考能圆学子未竟大学梦。
      自学考试每年我省已增至4次,在全国考委规定的同一时间进行考试。报考人员可在当地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专业报名参考。
      自学考试采用分科施考、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单科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有: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设有单科合格证书和专业证书。
      符合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二)非学历教育考试
      非学历教育是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考委与劳动部、国家统计局、林业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市场学会等合作开设了一大批适应社会需要的非学历证书考试项目。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简称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作为中、英两国政府的教育交流合作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它得到了英国专家的技术支持。公民不受年龄、职业、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的限制,均可任选一级别的口试和(或)笔试参加考试。共有五个级别:
      PETS-1是初始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基本符合诸如出租车司机、宾馆行李员、门卫、交通警等工作,以及同层次其他工作在对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其中PETS-1下设一个附属级PETS-1B)。
      PETS-2是中下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水平基本满足进入高等院校继续学习的要求,同时也基本符合诸如宾馆前台服务员、一般银行职员、涉外企业一般员工,以及同层次其他工作在对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
      PETS-3是中间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已达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水平或符合普通高校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的要求,基本符合企事业单位行政秘书、经理助理、初级科技术人员、外企职员的工作,以及同层次其他工作在对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
      PETS-4是中上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水平基本满足攻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非英语专业的需要,基本符合一般专业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现代企业经理等工作对英语的基本要求。
      PETS-5是最高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水平基本满足在国外攻读硕士研究生非英语专业或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需要。该水平的英语也能满足他们在国内外从事专业和管理工作的基本需要。
      这五个级别的考试标准建立在同一能力量表上,相互之间既有明显的区别又有内在的联系。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National Computer Rank Examination,简称NCRE),是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现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面向社会,用于考查应试人员计算机应用知识与能力的全国性计算机水平考试体系。该考试是测试应试者计算机应用知识和能力的等级水平考试。
      NCRE考试共设置四个等级:
      一级:考核微型计算机基础知识和使用办公软件及因特网(Internet)的基本技能。考试科目:一级MS Office、一级WPS Office、一级B。
      二级:考核计算机基础知识和使用一种高级计算机语言编写程序以及上机调试的基本技能。考试科目:语言程序设计(包括C、C++、Java、VB、DPI)、数据库程序设计(包括VFP、Access)。
      三级:分为“PC技术”、“信息管理技术”、“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四个类别。“PC技术”考核PC机硬件组成和Windows操作系统的基础知识以及PC机使用、管理、维护和应用开发的基本技能;“信息管理技术”考核计算机信息管理应用基础知识及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和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开发、维护的基本技能;“数据库技术”考核数据库系统基础知识及数据库应用系统项目开发和维护的基本功能;“网络技术”考核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及计算机网络应用系统开发和管理的基本技能。
      四级:考核计算机专业基本知识以及计算机应用项目的分析设计、组织实施的基本技能。
      NCRE考试采用由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纸笔考试和上机操作考试相结合的形式。纸笔考试题型包括选择题和填空题,四级含有论述题。一级各科全部采用上机考试,不含纸笔考试。纸笔考试时间:二级C为120分钟,二级其他科目均为90分钟,三级为120分钟,四级为180分钟。上机操作考试时间:一级为90分钟,二级C、三级、四级均为60分钟,二级除C外各科均为90分钟。
      考生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背景的限制,任何人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等级的考试。每次考试报名的具体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承办机构规定。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到就近考点报名。上次考试的笔试和上机考试仅其中一项成绩合格的,下次考试报名时应出具上次考试成绩单,成绩合格项可以免考,只参加未通过项的考试(仅保留一次)。
      NCRE考试笔试、上机考试实行百分制计分,但以等第分数通知考生成绩。等第分数分为“不及格”、“及格”、“良好”、“优秀”四等。笔试和上机考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合格证书。笔试和上机考试成绩均为“优秀”的,合格证书上会注明“优秀”字样。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式样按国际通行证书式样设计,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证书编号全国统一,证书上印有持有人身份证号码。该证书全国通用,是持有人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证明。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ollege English Test,简称CET)是根据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两个《大学英语教学大纲》,由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司组织的全国统一的单科性标准化教学考试,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和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两种。 目前,考试限在校大学生参考,每年2次。
      二、报考指南
      1、自学考试报名:新考生凭身份证,本人现场摄象办理准考证。续考生凭准考证报名、缴费后录入计算机,并经考生确认完成报名。自学考试每年四次,1月、4月、7月、10月(报名截止时间为考前1个月)。
      2、转免考:考生提交转免材料,填写转免申请表,审核后缴费,录入计算机,取得转考介绍信。每年二次,1月、8月的1—15日。
      3、毕业手续:凭准考证和合格证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本科考生需论文答辩合格,并持专科毕业证书),填写盖章后交回。缴纳费用,并提交所需的相关材料。每年二次,6月、12月(办理毕业证的时间为5月和11月下旬)。
      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带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和照片两张,填写报名卡,缴费后录入计算机,经考生确认。考试每年二次,4月、9月(报名截止时间为考前45天)。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带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和照片两张,填写报名卡,缴费后录入计算机,经考生确认。考试每年二次,3月、9月(报名截止时间为考前45天)。
      6、教师资格证书考试:报名同自学考试。考试每年二次,4月、10月(报名截止时间为考前45天)。
      7、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试每年二次,6月、12月(在校大学生校内报考)。
      详细以文件通知为准。
      四川自考网:www.tfzikao.com
      省考办网站:www.sczk.gov.cn
      三、免考的课程及手续办理
      课程免考是指考生将已经通过的考试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顶替需要考试的相关专业的课程。
      下列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考籍,均可按照本规定提出免考申请。
      1、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的在校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肄业生。
      4、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中有二个及以上准考证号申请合并考籍者。
      5、外省自考生转入我省参加考试者。
      6、符合免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条件者。
      7、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非学历证书者。
      受理考生课程免考的具体规定:
      1、各类本、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段所开设的所有公共政治课程;各类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所报本科专业开设的所有公共政治课程;专科毕业生原专科阶段考试合格的公共政治课程凡与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所开设公共政治课程相同的均可免考。所免考公共政治课程均按75分计。
      2、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课程;报考不同类专科或本科专业的可免考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公共基础课程。
      3、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类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课程;报考不同类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公共基础课程。
      4、取得专门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可免考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例如: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英语(二)等,其余类推。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专业层次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程。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凡已考试合格、要求不低于所报第二专业开设的相同课程均可免考。
      7、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科在校生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同层次名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8、非学历证书的免考课程,按教育部和省考委相关规定办理。
      9、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要求免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课程,凡符合所报专业考试计划(或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实施方案)规定条件的,可免考相关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课程。
      10、各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实验课程可免考所报自学考试专业所开设的、要求不低于所申请免考的相应实验课程。
      11、考查课程一律不能免考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课程。
      12、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一律按本规定办理课程免考手续。转入考生的成绩认定,以外省转入的考籍档案为准。
      上述规定中所称公共政治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公共基础课程是: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及应用、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
      办理课程免考的操作程序:
      1、在籍考生于上半年1月1-15日前,下半年8月1-15日前向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自考办提出课程免考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不同的证明材料或不同的准考证号,应分别填写免试申请表),按规定缴纳课程免考审定费。逾期下次办理。
      2、考生申请课程免考需提供能证明已学课程取得合格成绩的正本材料及复印件。
      根据免考生的不同情况,应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已毕业的自考生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毕业生学籍卡(复印件)或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
      2)、未毕业的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加盖当地自考办红印的考生学籍表;
      3)、外省转入考生提供转免考介绍(或证明)信(复印件);
      4)、非自考生出示毕业证、肄业证或退学证、原学校所学课程合格成绩的学籍档案等有效证明文件,或由教育部颁发的相应非学历证书。考生提供的学籍档案或课程成绩的有效性的认定,以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原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材料为准。材料必须注明:“此材料确系×××人事档案或学校学籍档案的原件复印件”(若学籍材料复印件有数张,则每张均应有考生的姓名或由复印单位盖章),加盖公章(红印),完善签名。
      3、省考办在接受市(州)自考办上传(报)的课程免考材料、课程免考数据后的40个工作日后,对考生的课程免考材料进行终审。由经办人签署意见后,打印《课程免考证》和《课程未免考通知单》。
      4、省考办在审查工作结束后办理的课程免考数据,将《课程免考证》、《已免考名册》、《课程未免考通知单》下发市、州自考办,并将考生提交的未免考的所有材料退回市(州)自考办。
      5、市(州)自考办向县(市、区)自考办下发《课程免考证》、未同意的课程免考材料和《课程未免考通知单》。
      6、县(市、区)自考办将《课程免考证》、《课程未免考通知单》交考生,留存未同意的课程免考材料备查。
      四、毕业证书管理办法
      毕业证书管理工作是指考生办理毕业证书手续、自考办颁发毕业证书、办理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等工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向考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自考办、院校自考办提出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1、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考完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在同一考号下);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验、实践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毕业时间与办理毕业证书的时间:
      1、自学考试考生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生证书的时间为每年四月、十月考试成绩发放后的规定时间之内,因故未按时办理者,顺延至下一次办理。毕业时间为申办核准的年月。
      办理毕业证书的操作程序:
      1、考生在具备毕业条件后,按下列程序办理毕业手续:
      1)、考生在取得所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后,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士兵证、军警官证等)、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含课程免考证、更改考籍通知单),在考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自考办、院校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还须将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交县、(市、区)自考办、院校自考办验审。经审查合格后领取《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2)、考生必须认真按“登记表”的填写说明工整填写,如实地写出自我鉴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要实事求是地作出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鉴定;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鉴定。
      3)、考生填写好“登记表”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登记表”、课程合格证书、课程免考证、更改考籍通知单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等材料交到当地自自考办。
      2、县(市、区)自考办、院校自考办收到考生交来的毕业生申请材料后,应对所有内容进行逐项审查。对于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还应审查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审查合格后在其复印件上加盖“已验原件无误”印章,验证人签名并加盖自考办印章,并将该复印件一同装订入考生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中。
      所有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正式接受考生的毕业申请。考生以前未摄像的,由县(市、区)自考办、学校自考办进行摄像。
      按规定收取考生缴纳的毕业审定费和摄像费。
      3、县(市、区)自考办收齐办理毕业证书的材料后,准确录入已受理的毕业考生各种信息,分专业、按准考证号顺序打印毕业生审查名册,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州)自考办上传毕业生数据,并将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按名册整理后上报市(州)自考办。
      4、市(州)自考办及学校自考办汇总上传的毕业生数据和上报的材料后,分专业打印毕业生审查名册,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生数据上传省自考办。
      5、省考办收到市(州)自考办上传的市(州)毕业生数据后,生成毕业生预提审核错误明细数据,及时下传给相应市(州)、院校自考办。
      6、市(州)、院校自考办根据省考办下传的毕业生预提审核错误明细数据,查明原因。凡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则予以注消。若考生属性错误,查明原因后,集中办证时到省自考办进行修改。
      7、集中审查办证 。
      毕业生领回毕业证书后,发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有误并要求更正的,在省考办规定的时间内,重新申请办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毕业证书一旦上网注册,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错误,均不能再进行更正。 
      办理毕业证遗失证明的毕业生,首先须在市(州)级[含市(州)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报申明原毕业证书作废。登报的主要内容为: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XXX(姓名)、XXXXXX(专业)、本(或专)科、XXXXXX号(毕业证书号)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作废。第二,毕业生持报刊原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2寸的彩色照片、(已摄像的除外),向原申办毕业证书所在县(市、区)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毕业证书遗失证明》的时间与办理毕业证书的时间相同。
      毕业证书上网注册后,发现有误,需要办理《毕业证书错误更正证明》的毕业生,持本人申请、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查验)及复印件、二张2寸的彩色照片,(已摄像的除外),在原申办毕业证书所在县(市、区)自考办申请办理(姓名、身份证号码有错,须按更改考籍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办理《毕业证书错误更正证明》的时间与办理毕业证书的时间相同。
      五、考试收费标准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26元/科,报名摄像费10元/人,免试费8元/科,转考费8元/人,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
      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考试费80-100元/人,报名摄像费10元/人。
      3、教师资格证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考试费30元/科,报名摄像费10元/人。
      4、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考试费40-100元/人,报名摄像费10元/人。
      六、自考专业、教辅等
      请访:四川自考网(www.tfzikao.com)相关栏目。
 
     (二)主要高等学校考办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一览表

代码
院校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0101
四川大学
028-85461178
成都市望江路29号
610064
0104
四川师范大学
028-84760758  84761328
成都市狮子山路3号
610066
0105
西南财经大学
028-87352276 87352021
成都市光华村街55号
610074
0106
西南交通大学
028-87600449
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610031
0112
成都体育学院
028-85050130
成都市一环路一段61号
610041
0121
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
028-87319694
成都市外西罗家碾
 
0123
四川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3518035  3518043
青龙场海滨村省政干院
 
0125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028-85446664
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三号
 
0129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028-87761953
一环路西三段
 
0131
成都大学
028-89061964
北站东一路22号
610081
0132
成都理工大学
028-84076846  84078047
成都市二仙桥乐二路3号
 
0181
西华大学
028-87720037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0182
四川省教育学院
028-66020021
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4号
610041
0301
四川理工学院
0813-2100671  2102160
自贡市自井区高山路175号
 
0902
西华师范大学
0817-2314317
南充市育英路44号
 
1301
西南石油学院
028-83519843
成都市青龙场海滨村西南石油大学自考办
 
1501
宜宾学院
0831-2381442
宜宾市南岸叙府路西段双院街81号
 
0101
四川大学
028-85461178 85461838
成都市望江路29号
 
1304
西华师范大学
0817-2314317  2312330
南充市育英路44号
 
1301
西南石油学院
028-83519843
成都市青龙场海滨村西南石油大学自考办
 
0108
电子科技大学
028-83206667 83202390
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
 
0122
西南民族大学
028-85522020
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
610041
0701
西南科技大学
0816-2336648  2338878
绵阳市沿江西街3号
621002
3101
四川农业大学
0835-2885288  2885763
雅安市新康路36号
625014
1001
内江师范学院
0832-2340048  2341709
内江市东桐路705号
 
0901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0825-22900092 3867600
遂宁市遂州中路243号
 
0108
电子科技大学
028-83202390 83202283
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4号继续教育学院
610054

200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