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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1-05-18 21:44:24
郫县201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即将开始,具体办理时间为:
2011年5月24日到27日和30日,共计五天。
毕业证预提名单如下: 准考证号 姓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12406100024 何桂德 C030112 法律 012406200036 宋 琴 A020203 会计 012406200526 黄冬梅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7100530 陈 刚 A080701 计算机及应用 012407100742 兰 冰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012407200662 徐 荣 D050201 英语 012407200960 D050201 英语 012407200994 赵 伟 B080307 机电一体化工程 012407201012 刘 松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012407201058 杨玲玲 B020202 工商企业管理 012407201076 宋易舒 D030106 法律 012407201135 吴建国 B020204 会计 012408100184 孙翠翠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012408100827 徐开琴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012408101482 赵 婵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012408201010 孔 雪 D050201 英语 012408201578 王 红 B020229 物流管理 012408201586 田永娇 B020229 物流管理 012408201763 冷清萍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8201764 余 敏 D050201 英语 012408201838 赵春梅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8201926 史中蓉 B082236 工程造价管理 012408201982 郭雪梅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8202063 潘 秋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8202089 郑 娇 B082236 工程造价管理 012408202126 王 玲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9100006 蒲 健 B020216 电子商务 012409100098 汤小玲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9100102 唐小梅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9100165 王丽娟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9100984 罗春梅 B040112 小学教育 012409100985 彭丽莉 B040112 小学教育 012409101734 杜琼英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9101980 张泸丹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9102329 罗春梅 B082236 工程造价管理 012409103574 余洋 B080709 计算机网络 012409200254 李雪梅 A020203 会计 012409201009 杨 红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012409201380 徐 利 A020203 会计 012410100270 杨 林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10104624 李媛媛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10104715 肖 娅 D050201 英语 012497100094 谢华蓉 D030401 公安管理 012499200060 童伟梁 A050409 美术教育 请以上同学按时来郫县自考办办理毕业证的相关手续,请大家相互转告! 具体办理程序:
1、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5月底6月初,下半年11月底1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区县自考办(郫县自考办地址:成都市郫县郫筒镇何公路22号 教育局内)申请办理毕业证书。逾期下次办理。
2、经区县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3、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所在区县考办封装后随同毕业证书发给考生,由考生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4、考生领取证书,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并在签名栏内签"***代"。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区(市)县考办将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考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 份)密封在档案袋内交考生,由考生自行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在密封档案前将自己的毕业生登记表、考籍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毕业证书、课程合格证(加盖已办毕业证)交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
5、前置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6、郫县自考办咨询电话:028-87931550 87931890
郫县自考办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