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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2011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开始办理

发布时间:2011-05-18 21:44:24

    郫县201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即将开始,具体办理时间为:

    2011年5月24日到27日和30日,共计五天。

 

毕业证预提名单如下:

准考证号

姓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12406100024

何桂德

C030112

法律

012406200036

 

A020203

会计

012406200526

黄冬梅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7100530

 

A080701

计算机及应用

012407100742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012407200662

 

D050201

英语

012407200960

陈丽

D050201

英语

012407200994

 

B080307

机电一体化工程

012407201012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012407201058

杨玲玲

B020202

工商企业管理

012407201076

宋易舒

D030106

法律

012407201135

吴建国

B020204

会计

012408100184

孙翠翠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012408100827

徐开琴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012408101482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012408201010

 

D050201

英语

012408201578

 

B020229

物流管理

012408201586

田永娇

B020229

物流管理

012408201763

冷清萍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8201764

 

D050201

英语

012408201838

赵春梅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8201926

史中蓉

B082236

工程造价管理

012408201982

郭雪梅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8202063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8202089

 

B082236

工程造价管理

012408202126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9100006

 

B020216

电子商务

012409100098

汤小玲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9100102

唐小梅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9100165

王丽娟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9100984

罗春梅

B040112

小学教育

012409100985

彭丽莉

B040112

小学教育

012409101734

杜琼英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9101980

张泸丹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09102329

罗春梅

B082236

工程造价管理

012409103574

B080709

计算机网络

012409200254

李雪梅

A020203

会计

012409201009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012409201380

 

A020203

会计

012410100270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10104624

李媛媛

D050105

汉语言文学

012410104715

 

D050201

英语

012497100094

谢华蓉

D030401

公安管理

012499200060

童伟梁

A050409

美术教育

    请以上同学按时来郫县自考办办理毕业证的相关手续,请大家相互转告!

具体办理程序:

1、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5月底6月初,下半年11月底12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区县自考办(郫县自考办地址:成都市郫县郫筒镇何公路22号 教育局内)申请办理毕业证书。逾期下次办理。

2、经区县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3、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所在区县考办封装后随同毕业证书发给考生,由考生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4、考生领取证书,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并在签名栏内签"***代"。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区(市)县考办将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考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 份)密封在档案袋内交考生,由考生自行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在密封档案前将自己的毕业生登记表、考籍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毕业证书、课程合格证(加盖已办毕业证)交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

5、前置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6、郫县自考办咨询电话:028-87931550 87931890

 

郫县自考办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