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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2013年下半年办理自考毕业证须知

发布时间:2013-11-20 15:15:07

2013年下半年锦江区办理自考毕业证时间为11月24日—27日!


可办理毕业证的考生请见本站预提名单(预计20日左右发布)。预提名册是依据专业课程和最低学分为毕业条件所提出的。毕业生预提名册只作毕业申请参考。未在毕业生预提名册之列的考生,若属于使用同一准考证跨专业报考,其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拟申请毕业专业的毕业条件,考生须提交更改课程专业编码申请表(自考办审核后现场填写),并交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方可受理考生毕业申请。

办理毕业证考生需准备: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单科合格证(所能提供的)。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还须准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含专科)本人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凡提供假证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例进行处理,并于2年内不得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

在本次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期间一律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申请。

凡考生信息及照片不全或错误者,本次不予受理毕业申请。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更正考籍并修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提出毕业申请。本次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期间一律不受理考生更改考籍申请。

锦江区自考办联系电话:028-84440448,冯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