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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关于2016年下半年审查、办理毕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4 14:42:23

 

翠屏区自考办关于2016年下半年审查、办理毕业证书的通知

根据省市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区2016年下半年审查办理毕业证书工作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日集中进行,逾期本次将不再受理申请。现将办理毕业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毕业证书的相关规定、要求

(一)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含实践课、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合格课程的课码与申办毕业专业的课码一致,且合格成绩在同一准考证号、同一专业码的考籍内,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方可提出毕业申请。

(二)未在毕业生预提名册之列,属于停考专业指定参加课程考试的,其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拟申请毕业专业条件的考生,须交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再提出毕业申请。 

(三)凡使用同一准考证号申请办理第二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填写同一准考证号第二个专业毕业申报表(附件1)。

(四)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其出具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凡提供假证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生须确认申办毕业证书的毕业信息(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等)真实有效、准确无误。毕业证书上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能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因考生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六)凡考生信息不全、错误及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者,本次不予受理毕业申请。需在规定时间申请更改考籍并更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提出毕业申请。

(七)办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和更改考籍申请。

二、考生应交验的材料

(一)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二份。

(二)全部课程的考籍表。

(三)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在学信网可查实的,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毕业申请流程

(一)考生在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公布的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时间内,出具全部毕业申请办理材料,交注册地招考办进行材料验审。

(二)经注册地招考办初审通过后,考生需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附件2),并签字确认自己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是否与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高校自考办打印出的考籍表上的个人信息一致。

(三)领取《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在领取毕业证书前交回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毕业审核通过且在教育部成功电子注册(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的毕业生,可在2017年2月中下旬持本人身份证,到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毕业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领取《毕业申请未通过通知单》。

(二)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一次性颁发,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附件1、附件2。

             翠屏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高县自考办关于2016年下半年审查、办理自考毕业证书的通知

一、审查、办理毕业证的时间:201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受理的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12月2日。

二、毕业生办理条件:根据预提名册审查办理毕业手续。预提名册是依据专业课程和最低学分为毕业条件所提出的。毕业生预提名册只作毕业申请参考。

未在毕业生预提名册之列的考生,若属于停考专业指定参加课程考试的,其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拟申请毕业专业的毕业条件,须审核考生提供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方可受理其毕业申请。 

凡使用同一准考证号申请办理第二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填写同一准考证号第二个毕业专业申报表。

三、办理程序:

1. 初审:根据省上下发的预提名单审查毕业生的合格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以及考籍库内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专业名称)。本科生还须审查专科文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论文合格证。凡考生信息不全、错误及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者,本次不予受理毕业申请。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更改考籍并更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提出毕业申请。

2. 初审合格后,发给考生《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附件一)、《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收取毕业生的申请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本科生的专科文凭和网上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3. 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持有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各县(区)应按川考院〔2012〕18号文件要求准确无误地录入考生的学历信息,省教育考试院委托专门机构对所报考生的学历信息进行核实验证。凡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者,本次一律不办理本科毕业证。2015年上半年15.1次后(含15.1次)取得毕业论文成绩单科合格证的考生,不再报验其学历信息。凡提供假证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在本次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期间一律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更改考籍、更改专业编码和课程专业编码的申请。

4. 办理毕业证书遗失证明时,对2005年12月及以后毕业(已摄像)的毕业生,使用办证时所摄像的照片,不再收取考生照片;2005年6月及以前毕业的毕业生,应交二寸蓝底彩色照片两张。其数据及纸质材料与本次办理毕业证书材料一并上报。

筠连县关于2016年上半年办理毕业证的通知

 根据省上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县2016年上半年审查办理毕业证书工作于2016年11月28日、29日两天集中进行,现将办理毕业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提名单下发后,凡在毕业生预提名单之内的,符合条件方可受理办证的申请;未在预提名单之内的,如果属于因同一考号下跨专业报考,其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可受理办证申请。凡考生信息及照片不全或错误者,本次不予受理毕业申请。待申请更正考籍并修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提出毕业申请。同时,在本次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期间一律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申请和考生更改考籍申请。
       二、审查、办理毕业证书时应该注意
       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还需交毕业论文单科合格证、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查验的专科(本科)毕业证信息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果网上查不到的,请到省教育厅开具专科(本科)毕业认证报告,方能办理本科毕业手续。 

筠连县自考办

南溪区考办关于2016年下半年审查、办理自考毕业证书的通知

一、审查、办理毕业证的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30日。

  二、毕业生办理条件 根据预提名册审查办理毕业手续。预提名册是依据专业课程和最低学分为毕业条件所提出的。毕业生预提名册只作毕业申请参考。

未在毕业生预提名册之列的考生,若属于停考专业指定参加课程考试的,其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拟申请毕业专业的毕业条件,须审核考生提供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方可受理其毕业申请。  

凡使用同一准考证号申请办理第二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填写同一准考证号第二个毕业专业申报表。县(区)招考办审核考生提出第二个专业毕业的申请时,将考生的原准考证号倒数第五位换成“9”,如有重号,再换成“8”,依此类推,生成申办第二个专业毕业准考证号,以确保准考证号的唯一性。

  三、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两份;

2. 所有单科合格证;

3. 本科生还须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其复印件、毕业论文合格证。

  四、办理程序

1. 初审:根据省上下发的预提名单审查毕业生的合格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以及考籍库内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专业名称)。本科生还须审查专科文凭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论文合格证。凡考生信息不全、错误及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者,本次不予受理毕业申请。须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更改考籍并更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提出毕业申请。

2. 初审合格后,发给考生《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收取毕业生的毕业申请书一式两份(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申请书指定位置,考籍表粘贴在申请书背面)。

3. 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持有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4.凡考生信息及照片不全或错误者,本次不予受理毕业申请。待申请更正考籍并修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提出毕业申请。同时,在本次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期间一律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申请和考生更改考籍申请。

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一次性颁发,遗失不再补发,只能办一个毕业证的遗失证明,请考生妥善保管。

南溪区考办地址:洗脚田党校大楼二楼(区政府对面)

联系电话:3323257、3322109    

珙县自考办关于2016年下半年审查、办理毕业证书的通知

      

根据省、市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县2016年下半年审查、办理毕业证书工作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集中进行(如考生逾期,本次将不再受理申请)。现将办理毕业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毕业证书的相关规定、要求

(一)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含实践课、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合格课程的课码与申办毕业专业的课码一致,且合格成绩在同一准考证号、同一专业码的考籍内,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方可提出毕业申请。

(二)未在毕业生预提名册之列,属于停考专业指定参加课程考试的,其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拟申请毕业专业条件的考生,须交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后,再提出毕业申请。

(三)凡使用同一准考证号申请办理第二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填写同一准考证号第二个专业毕业申报表(附件2)。

(四)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其出具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必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凡提供假证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生须确认申办毕业证书的毕业信息(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等)真实有效、准确无误。毕业证书上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能更改。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相关要求,因考生办证核对信息有误,造成毕业证书注册信息错误而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六)凡考生信息不全、信息错误以及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者,本次不予受理毕业申请。需在规定时间申请更改考籍并更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提出毕业申请。

(七)本次办理毕业证书申请工作期间,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和更改考籍申请。

二、考生应交验的材料

(一)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二份。

(二)全部课程的考籍表。

(三)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在学信网可查实的,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毕业申请流程

(一)考生在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公室公布的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时间内,出具全部毕业申请办理材料,交注册地招考办公室进行材料验审。

(二)经注册地招考办公室初审通过后,考生需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附件1),并签字确认自己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是否与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高校自考办打印出的考籍表上的个人信息一致。

(三)在珙县自考办领取《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在领取毕业证书前交回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毕业审核通过且在教育部成功电子注册(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的毕业生,可在2017年2月中下旬持本人身份证,到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毕业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领取《毕业申请未通过通知单》。

(二)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一次性颁发,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附件1、附件2。

珙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宜宾县自考办关于2016年下半年审查、办理毕业证书的通知


    根据省上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县2016年下半年审查办理毕业证书工作于2016年11月30日---12月2日集中进行,现将办理毕业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提名单下发后,凡在毕业生预提名单之内的,符合条件方可受理办证的申请;未在预提名单之内的,如果属于因同一考号下跨专业报考,其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可受理办证申请。凡考生信息及照片不全或错误者,本次不予受理毕业申请。待申请更正考籍并修改正确后,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工作期间提出毕业申请。同时,在本次毕业证书审查办理工作期间一律不受理考生课程转免考申请和考生更改考籍申请。

    二、审查、办理毕业证书时应该注意

    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还需交毕业论文单科合格证、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查验的专科(本科)毕业证信息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果网上查不到的,请到省教育厅开具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方能办理本科毕业手续。凡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者,本次一律不办理本科毕业证。                               
 
宜宾县自考办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同一准考证号办理第二个专业毕业申报表

附件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