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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教自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实施要求

发布时间:2017-09-28 15:53:55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

(专科、专升本)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实施要求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 、专升本)综合实践课程包括:专科阶段的综合实践课程幼儿教师实习指导(课程代码12349, 6学分)、专升本阶段的综合实践课程幼儿教师教研指导(课程代码12657, 6学分)。这两门课程均为工作指导类课程,具有较强实践性,可选用如下几种方式进行考核:

1.案例分析:考生需综合运用所学课程内容,对给定案例(可为文本或视频方式)进行分析、评价,并给出改进意见等。评分教师应从考生所用理论是否正确、恰当,分析评价是否准确、合理,改进意见是否可行等方面进行评分。

2.方案设计:考生需针对课程特点设计一项教育活动或班级计划。评分教师应从教育理念与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准备、活动过程等方面,对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3.现场说课:考生到主考院校现场进行说课。评分教师应从教育理念与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准备、活动过程、考生表达展示等方面,对说课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及现场表现进行评分。

4.实习报告:考生应在实习完成时上交一份实习报告,其中可包含若干实习日记和一份实习总结。评分教师应从考生是否能全面、系统地总结实习过程,是否能够使用所学理论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进行评分。

各主考学校应充分发挥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学科特点及实施条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对考生进行考查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