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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30 11:18:33

各主考学校自考办:

为做好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考试)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工作,促进自学考试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主考学校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安排表》(见附件)认真组织考核工作,要制定完善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实施方案,落实专人牵头负责,按时接受考生报考。各主考学校在此期间应准备好相应的设施、施备,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确保考核实践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主考学校或委托部门(单位)接受考生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时,应对考生的课程合格成绩、前置学历等信息进行审核。理论课程通过者才能接受该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考试)报考,所学专业课程考试全部通过且前置学历审核合格者,才能接受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报考。

(三)主考学校在审核前置学历信息时,若因颁证机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注册学历信息时出现错误的,如性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毕业专业、毕业院校等,须请考生先到前置学历颁证机构申请更正,待学信网上的学历信息更改正确后,再提交前置学历历审核申请(不能更正注册信息的,提供前置学历时还应持有颁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若考生在前置学历颁发后再更改姓名、身份证号(指由公安机关变更或升位)等学历信息的,须请考生提交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主考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并将成绩册和成绩库于2019年4月15日前(本科生前置学历于2019年3月15日前)通过MIS系统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

附件: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