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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第09.1次(4月)自考座位查询

发布时间:2009-04-03 09:24:39

 四月初夏,第091次自学考试将于18-19日进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其性质决定了它是组织周密,纪律严明,公正平等的考试。我们希望每一位考生都能模范遵守考试规定和纪律。为此,我们将你们应了解,也须遵守的规定、事项告知如下:
▲考生下载附件查询座位号后,请仔细核对考号、姓名、报考课程、考试时间和地点。若有疑问,常规考生应立即向报名地考办查询。应用型考生请向报考点查询。
▲考试成绩预计5月下旬公布,常规考生可登陆上面网址或向当地考办查询;应用型考生可登陆http://www.sczkb.net,也可向办学单位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需申请查分,通过登录 http://www.51100.net ,然后按照界面提示操作即可。2009年7月第094次自学考试时间为7月4-5日,考试计划已在网上公布,报名时间届时请在我办网上查阅。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严格的有照证件,如驾照等)进入考场,两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准考证遗失或姓名中有生僻字的考生请及时向报名地考办咨询。临时准考证办理时间、地点:2009年4月17日上午,在东兴区自考办办理(红牌路12号,联系电话:2276207),请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办理。
▲请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这既是道德底线,也是基本要求。若有违反纪律者,将根据情节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根据国家政策,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网络平台将启动,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供高等学校、招生单位和用人部门查询。请考生不要违纪违规,以免留下不良记录。
▲考生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含移动电话)。所有不准携带的物品,监考教师不负责看管。
▲考生在考试期间除非交卷,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
▲开考15分钟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之后,考生才能交卷出场。离场时不得带走试卷或草稿纸。
▲考生须在《考试签到册》和试卷上指定的位置签名并按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违纪舞弊考生须在处罚通知单上签名。
▲在考试前没有及时查到座位号的考生,开考前后可打电话查询(2023359)或在考点向考办工作人员查询。
▲自学考试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市值班举报电话(0832)2023359,电子邮箱:scnjzk@163.com;省教育考试院值班举报电话是(028)85160011、85174995。
   预祝全体考生考试取得好成绩!
 
    注:需领准考证的考生,请持本人身分证务于4月10-16日前到报名地考办领取。
                                                                     内江市自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