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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4-11-17 13:05:35
一、毕业证办理
符合自考毕业条件的考生于
未在毕业生预提名册之列的考生,若属于使用同一准考证跨专业报考,其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拟申请毕业专业的毕业条件,考生须提交更改课程专业编码申请,更改后下一次办理毕业证时办理。
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持有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凡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者,本次一律不办理本科毕业证。2012年以后(含2012年)取得毕业论文成绩单科合格证的考生,不再报验其学历信息。凡提供假证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置,并2年内不得申请办理本科毕业证。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办本科毕业证必须提供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12年以后(含2012年)取得毕业论文单科合格证的考生上交其论文单科合格证。
3、毕业专业的课程合格证书原件
提示:委托他人办理自考毕业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考生单位确认属实并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考生单位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考生准考证复印件。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毕业证遗失办理程序
原考藉在武侯区的毕业生毕业证遗失、损毁要办理《毕业证遗失证明》,首先须在市(州)级【含市(州)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报申明原毕业证书作废。登报的主要内容为: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XXX(姓名)、XXXXXX(专业)、本(或专)科、XXXXXX号(毕业证书号)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作废。第二、毕业生持报刊原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2寸的彩色照片(已摄像的除外),向原申办毕业证所在县(市、区)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毕业证遗失证明》的时间与办理毕业证书时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