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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5-08-26 14:57:36
温江区关于2015年下半年受理自学考试
课程转免考及更改考籍申请的通告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5年下半年课程转免考及更改考籍申请工作即将进行,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申请时间 2015年9月6日至9月1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二、在籍考生更改考籍的相关规定、要求 (一)更改考籍是指因报名注册的考生个人信息有误,需进行更正,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等。电子相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得更改。在办理毕业证书期间,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发现考生照片不符合要求,且下达了《毕业申请未通过通知单》(照片问题)的考生,可以到准考证号注册地的招考办、高校自考办申请更换照片。 (二)在籍考生申请更改考籍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2份(附件1) 2、姓名中个别字音同字不同的更改:出示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2份。 3、因公安机关更改户籍信息,申请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更改:出示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2份,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印章(红印)、并有经办人签名。 4、性别、民族的更改:出示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2份。 (三)在籍考生申请更换照片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好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照片申请表”2份(附件2)。 2、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毕业申请未通过通知单》(照片问题)。 3、考生须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办理,并提交复印件各2份。 4、由市州(高校)自考办打印并盖章的考生学籍表1份。 5、考生本人着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电子版照片(文件名:准考证号.jpg)1份。 三、办理转出考籍的相关规定、要求 (一)转出考籍是指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其他原因,需要去外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符合我省转出要求的课程合格成绩作为考籍档案转出到外省。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5、省考课、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实践课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7、凡考籍信息(含照片)不全的不得申请办理转出考籍。 (二)在籍考生申请转出考籍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好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考籍申请表”2份(附件3)。 2、考生须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原件到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办理,并提交复印件各2份。 四、申请办理转免考的相关规定、要求: (一)课程免考是指考生将已经通过的考试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顶替需要考试的相关专业的课程。 省内转考是指我省在籍自考生将原准考证考籍内课程合格成绩转移至另一准考证考籍内。在办理课程合格成绩转考成功后,原准考证号考籍内将不再有该课程合格成绩。 (二)申请办理课程转免考的在籍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转免考申请表”2份(附件4)。 2、申请课程转免考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或高校自考办办理并提交相应复印件各2份。 3、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生,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籍档案复印件2份。凡提交的毕业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实(网址:http://www.chsi.com.cn/)的,不予受理其免考材料。肄业生、结业生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及原高等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应的学籍档案。考生的学籍档案以出自于该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原学校教务部门)的材料为准。材料必须注明:“其材料确系XXX人事档案或学校学籍档案的原始复印件”(若学籍材料复印件有数张,则每张均应有考生的姓名或由复印单位盖章),加盖公章(红印),经办人签名。 4、获得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有关证书者,申请课程免考时应出示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5、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应提供转考介绍信(或证明信)、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全国统考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毕业。 五、受理考籍更改、转移考籍及课程转免考申请的流程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提出申请。 (二)准考证号注册地招考办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政策、材料合格的考生申请,予以受理,并将相关材料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终审。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受理专业课程编码更改申请在受理课程转免考申请的同一时间内进行(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