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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6年10月(162次)自学考试座位号查询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09 12:15:39

四川省2016年10月(162次)自学考试座位查询已开通:

考生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中心查询。

考试注意事项:

每场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30分钟。考试时间:上午:9:00 —11:30 ;下午:14:30—17:00。

本次考试考生持双证参加考试,双证指新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无双证或不齐全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军警官证,户籍管理部门(公安局派出所)开出贴有考生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的证明。外地旧版准考证未采集人像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临时出现证件遗失的和身份证件过期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塑封《准考证》一律不得参加考试。临时出现的准考证遗失,在满足:有身份证,有电子照片的前提下,社会考生和高校助学班考生均由自考办打印临时准考证加盖公章后本次方可使用。高校助学班考生还需持有学校出具的准考证遗失证明方可打印临时准考证。

根据上级考办通知,学生必须经过金属探测仪的安检才能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除答题所用的笔和部分专业课程所规定准予携带的答题辅助工具(附件1)外,其它一切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参加考试。携带通讯器具(无线电话、对讲机、传呼机和其它通讯工具)参加考试者,将视为舞弊并做严肃处理。考生不得穿着特殊行业装束进考场,更不得携带武器进入考场。

按照省考办的规定,每堂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考点考场参考。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凡交卷出场的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围逗留,应立即退到考点外。

本次考试考生所考各科的考点、考场、座号及考试时间,以《座位通知单》上内容为准。考场号为3位数,考室号为2位。考点地址在备注中有具体说明。新老考生均直接通过网站查询座位考试信息,不再另行发放座位通知单。

试卷密封线内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考生必须工整、准确、完整、清楚地书写。在试卷上做出承诺诚信参考。凡试卷上姓名、准考证号、座号漏写或不完整,或字迹模糊不清者,该科成绩一律无效,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号为12位,考生必须将自己的准考证号从左到右一字(符)一格地填写在印有准考证号后面的12个小方格内。

凡参考考生,必须在《考场安排表》上签名,并在考试结束交卷时在考生离场签名表上签字。否则,作缺考处理,其责任自负。

严禁在试卷上作任何符号(包括用铅笔打格子、使用涂改液等),否则该试卷作废。考生在答题完卷后,必须保证试卷完好无破损,否则该试卷作废,其责任自负。

16.2次成绩发放时间:预计2016年11月下旬。请申请16.2次自考查分的考生于11月24-25日,持本人准考证到本次参加考试的区招考办提交查分申请。12月14日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将公布查分结果。

考风考纪举报电话:

省教育考试院:85156581 市考办: 86691516  

附件: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查分申请表

本次考试允许携带的答题辅助用品

 

 

专  业

课    程

允许携带工具

理、工 科专 业

所有课程

非记忆存储类的计算器

绘图工具

文 科专 业

英语专业“英语翻译”

 字、辞  典(印刷品)

所有课程

非记忆存储类的计算器

 

 

附件: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签名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请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同一份试卷要求同一种类型、同一颜色的笔答题。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